油記長存! 發表於 2009-3-30 00:35

yfunglenovo 發表於 2009-3-30 00:36

yfunglenovo 發表於 2009-3-30 00:37

kalon 發表於 2009-3-30 00:46

ACIVFE-JS 發表於 2009-3-30 01:14

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29 23:0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呢個區好幾位會員因為在鄰站被本人或相關管理員列為黑名單或處罰, 現在集中一起搞事, 企圖詆毀本人...

正如今日香港前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所講, 現在根本是「無中生有」的指控, 甚麼學校投訴, 荒唐!
引用她的 ...

先生,我點搞事,又點詆毀你,我係對事不對人,如果你話我「無中生有」的指控,你可以看番件事點起,你係咪話自已,你誹謗喎
各位又忘了Kalon的提點
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29 03:5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請勿再離題討論! 而且, 請禮貌討論!

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30 00:0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車隊應該指新福利所擁有的所有巴士。...

車隊=新福利所擁有的所有巴士?哦!原來第一集團的車隊=新福利所擁有的所有巴士



原帖由 kalon 於 2009-3-30 00:0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現在小學生呀... 自認, 真好笑...




自認在各類人的意思也不同,如果是犯人身上就會:
如果犯罪後認罪,就等如小學生
去到法庭,法官因為認罪太好笑,就會減形
Kalon你認不認同?

[ 本帖最後由 ACIVFE-JS 於 2009-3-30 02:03 編輯 ]

admin54 發表於 2009-3-30 09:47

本文章現在鎖上,以便調查違規事宜。

板主
admin54

admin54 發表於 2009-4-2 00:08

臨時暫停貼文權通告

下列站友在 《澳門新福利車隊(列隊)》一文內涉及罵戰等行為,在本人調查期間部份人仍然挑起罵戰,
本人決定引用站規第 56 條,宣佈暫停下列站友貼文權 48 小時,直至本人發出正式判決。

有關站友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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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記長存!

admin54 發表於 2009-4-3 18:13

正式暫停貼文權通告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376902&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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