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rc0525 發表於 2005-9-22 20:03

[太陽報]一名住戶因扣滿16分而被遷出單位

太陽報新聞一則(22/9/2005):
一名住戶因扣滿16分而被遷出單位

嘩﹗
這住戶是連續兩次亂拋垃圾的,
又在高空中拋下三瓶玻璃瓶,
本人認為是應該把該人徹底繩之於法,
除了遷出單位外,
還要把他監禁起來,
因為他是再犯的(曾被監禁),
以收阻嚇作用。

[ Last edited by gsrc0525 on 2005-9-22 at 20:22 ]

DF9705 發表於 2005-9-22 20:22

HY671 發表於 2005-9-23 01:17

淨係拋三個樽落街應該都要趕佢走啦!(我覺得應該掟每件野落街
都要扣七分,三個樽即係廿一分!)難得果位先生仲聲大夾惡話人
屈佢。

Dolphin 發表於 2005-9-23 01:31

那位仁兄有子女的,會唔會可以由子女申請公屋,然後加番佢入
戶藉,令佢重返公屋, 繼續行善積德?

chrisappear 發表於 2005-9-23 01:46

Dolphin在 2005-9-23 01:31 發表:
那位仁兄有子女的,會唔會可以由子女申請公屋,然後加番佢入
戶藉,令佢重返公屋, 繼續行善積德?
昨日看<五稜鏡>,才覺恐怖.
那位仁兄申領綜援,以現時制度,即使被趕離現有公屋單位,遷往中轉房屋,但三個月後,又可以申請輪候公屋.

M 發表於 2005-9-23 06:06

chrisappear在 2005.9.23 01:46 發表:


昨日看<五稜鏡>,才覺恐怖.
那位仁兄申領綜援,以現時制度,即使被趕離現有公屋單位,遷往中轉房屋,但三個月後,又可以申請輪候公屋.

睇黎就係算罰款監禁,都冇辦法搞得掂呢d人……#:-/
唔通要唔俾佢同佢既家人申請公屋才是辦法?

YC 發表於 2005-9-23 14:29

chrisappear在 23-9-2005 01:46 發表:


昨日看<五稜鏡>,才覺恐怖.
那位仁兄申領綜援,以現時制度,即使被趕離現有公屋單位,遷往中轉房屋,但三個月後,又可以申請輪候公屋.

今天(23/9)電視新聞提及,房屋署說日後分配給該公屋住戶的單位的質素會不及現時(未遷出)所住的單位來得好。

komodo 發表於 2005-9-23 14:47

chrisappear在 2005-9-23 01:46 AM 發表:
昨日看<五稜鏡>,才覺恐怖.
那位仁兄申領綜援,以現時制度,即使被趕離現有公屋單位,遷往中轉房屋,但三個月後,又可以申請輪候公屋.

衰D講句,呢D人根本has nothing to loss,收返間公屋政府都要繼續養佢。

YC 發表於 2005-9-23 15:11

komodo在 23-9-2005 14:47 發表:



衰D講句,呢D人根本has nothing to loss,收返間公屋政府都要繼續養佢。

如果該公屋住戶是基層人士,基於人道主義,政府只能繼續照顧他,最多不讓他再申請公屋而繼續讓他住於中轉屋(今天電視新聞提及,房屋署說他若再犯有關公屋清潔扣分條例,他便會喪失申請公屋的權利)。

ccicoltd 發表於 2005-9-23 15:13

chrisappear在 2005-9-23 01:46 發表:
昨日看<五稜鏡>,才覺恐怖.
那位仁兄申領綜援,以現時制度,即使被趕離現有公屋單位,遷往中轉房屋,但三個月後,又可以申請輪候公屋.
房屋署似乎沒法阻止該人再度申請公屋。今早聽電台,房署指只可安排
該人「入住較低層單位」。不過,以該人瘋狂擲物的「嗜好」來看,這
個高空擲物的危機實沒有解除。

不知香港還有沒有在地面的公屋單位?看來分配一個給他已是最好的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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