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警工作擬外判:
早排報紙報導過,司法機構計劃仿傚歐洲國家,
把法庭保安工作外判保安公司負責,
以節省由警務處借調到法庭既警員,
不過保安員沒有拘捕權,
而庭警表示如果調回前線工作將會難以勝任。
其實庭警工作外判究竟可唔可行?
我覺得香港庭警工作比美國既好,
主要原因庭警沒有任何武器,
唔會好像美國被告在庭上搶去警員佩槍,
開槍殺死庭警及法官後再吞槍自殺。
如果外判工作可能真係出現走犯或襲擊他人。 仲有你唔俾個"食蕉"同個犯係一伙ga....
政府都short shoert 地既.... kmb113在 2005-9-28 12:55 AM 發表:
仲有你唔俾個"食蕉"同個犯係一伙ga....
政府都short shoert 地既....
咁所有現時由保安做既工作都要轉用警察?因為跟據閣下的理論,
保安較易與匪類拉上關係。據我所知,部份較嚴謹的保安工作如押
運財物的保安員是要經嚴格的品格審查才獲聘用。(有錯請指正)
從閣下話政府short short地(仲要打錯字),閣下是否覺得政府有甚麼
新思維也是錯的一類人呢? 其實好多好多聆訊都唔使押個被告上庭,好多時都係被告收到傳票自己上庭(例如不小心駕駛)。將呢一些庭警外判就真係冇乜問題。
好多人又眼紅公務員、卻又唔畀政府外判服務,真係唔知乜野心態。 HY671在 28-9-2005 10:10 發表:
咁所有現時由保安做既工作都要轉用警察?因為跟據閣下的理論,
保安較易與匪類拉上關係。據我所知,部份較嚴謹的保安工作如押
運財物的保安員是要經嚴格的品格審查才獲聘用。(有錯請指正)
從閣下話政府s ...
以佢0既思維警察同賊都可以係蛇鼠一窩喎 #:-[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