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友暫停貼文權通告:id=FB9469-FA9288、id=typ
敬啟者:現對兩名多次違規評分的站友 FB9469-FA9288 及 typ 施行暫停貼文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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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1.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435653&pid=1664662
2.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435653&pid=1664754
3.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434041&pid=1658927
4.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434041&pid=1659226
5.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434041&pid=1659320
分板: 1, 2. B2 / B4
3, 4. B3
回文編號:評分
違規站友:FB9469-FA9288
違反規章:1. 評分附例第 7 條 a 項 (評分分額過大及理由過於簡短)
2. 評分附例第 8 條 (評分違反站規)
- 站規第 36 條 (以潛在訴訟理由評分,屬於未經允許行使評分專員權力)
3. 評分附例第 7 條 d 項 (對文章作負面評價但正評分)
4. 評分附例第 9 條 c 項 (詳見下述理由)
5. 評分附例第 9 條 c 項 (詳見下述理由)
判決: 1. 局部抵銷評分 (2 分)
2 ~ 5. 全數抵銷評分
依違規情況及往績判暫停貼文權 30 天 (至 2009 年 11 月 15 日止)
理由: 有關站友多項評分被投訴,經查察後,本人認為指控大致成立。
在連結 4 及 5 中,有關站友辯稱有關文章貼文者態度不佳,
惟本人發現貼文站友說理清晰,即便態度未如理想,
亦難以斷定有關問題達需扣分程度,故判評分為不必要手段。
由於有關站友此前已因違規評分被「警告」,
現發現違規評分竟達五項,必須重判,故暫停貼文權 30 天以儆傚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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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1.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435653&pid=1666681
2.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436144&pid=1668148
3.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misc.php?action=viewratings&tid=438304&pid=1673567
分板: 1. B2 / B4
2. B2
3. R1
回文編號:評分
違規站友:typ
違反規章:1. 評分附例第 8 條 (評分違反站規)
- 站規第 16 條 e 項 (指控失實)
2. 評分附例第 8 條 (評分違反站規)
- 站規第 16 條 e 項 (指控失實)
- 站規第 37 條 (以個人喜惡評分,干涉站友發表文章權利,見下述理由)
3. 評分附例第 9 條 a 及 b 項 (以評分解決應貼文的爭議或小錯誤,見下述理由)
判決: 全數抵銷評分
依違規情況及往績判暫停貼文權 30 天 (至 2009 年 11 月 15 日止)
理由: 有關站友多項評分被投訴,經查察後,本人認為指控大致成立,
惟另一 R1 板文章因為貼文者在文章中主動討論評分,
不應被鼓勵,故判評分者勝訴。
在連結 2 中,有關站友明言文章浪費了他的時間,
明確表達有關評分乃根據其好惡決定,屬於無理妨礙貼文站友的發表權。
在連結 3 中,有關評分理由亦可用來印證貼文者的言論恰當合理,
雖然在 #6 有站友支持評分理由,但仍屬觀點爭議及輕微的表達問題,
評分顯然違反附例第 9 條 a、b 項。
查有關站友三個月前曾因違規評分被「警告」,
現發現違規評分達三項,加上密集式評 1 分有「走法律罅」之嫌,
難以輕恕,故判暫停貼文權 30 天以儆傚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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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站友對判決有異議,請依站規第 54 條及「上訴委員會附例」規定上訴。
此致
各站友及站務人員
評分管理專員
admin35 (id=238X)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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