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 發表於 2005-10-16 23:36

民政事務總署可能會同康文署合併..

從某同事消息得知 , 未來公園設施 ,泳池設施同運動場等 , 會
交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 ! 所以有可能民政事務總署同康文署合併
成一個新政府部門 . 如果係真 , 到時又要削減好多人手...... 同埋
炒好多合約員工....#:`(

DD2113 發表於 2005-10-17 14:03

呢單野係上週的施政報告講既....

不過唔係民政署, 係要俾番一d 公用設施區議會管理,
話說回頭, 咁五年前殺左 UC 同 RC 的勞力及金錢, 又會因為換大老闆而白廢! #:o

Ref: 施政報告 2005-06 加強地區工作 (第20段)

[ Last edited by DD2113 on 2005-10-17 at 23:48 ]

U-157星之Kelvin 發表於 2005-10-17 23:11

用左十幾年政府的康樂及文化服務
由UC、RC到康文署,都有幾分感情
五年前殺左一次,變左康文署,到今日又話殺署
真係唔知政府想點,最怕五年後又殺一次

但求今次唔好掂到我的分部~文化藝術就得
如果殺到自己身上就真係「急流勇退」以後不再理會她們如何再殺

pstommy 發表於 2005-10-19 13:19

其實根本唔係殺署,只不過係俾區議員參與其中,老實說,
只不過係諮詢下區議會咁lor,同依家無咩分別,美化左d o者!!

"
政府會讓各個區議會管理一部分地區性的設施,例如圖書館、社區會堂、休憩場地和體育場所、游泳池等。負責的部門將按照法定權力和政府的人事編制和財政調撥,與區議會商議管理計劃,吸納議員的意見實行管理。
"

所以不存在殺署的情況。 相信樓主的同事誇張了點。

我都是在康文署工作,若果殺署,我仲驚過你!!!!!!!


我只係怕區議會搞亂檔,現在康文署統一了整個制度,如果個個區
都有唔同意見,咁就真係七國咁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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