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碼)就近日路政署「撤銷反對通知書」的聲明及指引
「尖碼之聲」就近日路政署有關尖沙咀碼頭公共交通交匯處的「撤銷反對通知書」的聲明及指引1) 「尖碼之聲」先在此向早前參與了一人一信反對遷拆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的市民致謝。
2) 近一星期,本會收到不少市民表示收到路政署的信件,內付一堆解釋露天廣場計劃的文字,並附上一封「撤銷反對通知書」,其中一款要求市民於11月4日或之前回覆,另一款要求11月13日或之前回覆。
3) 作為一個負責路政的部門,竟然要代旅遊事務署在信中推銷露天廣場計劃, 我們認為十分奇怪。
4) 信中,並沒有提及如不回覆該信的話,該署會如何處理反對意見,另外,也沒有清楚交待有關各巴士線去向,該地方的歷史價值,立法會?未通過撥款拆卸現時巴士總站等重要事項,實有誤導之嫌。
5) 「尖碼之聲」建議各位收到該信件的朋友,如欲回覆將該信件,請?寫
「本人維持反對上述工程, 並有以下補充意見」(即第四格,可參考附件)
,並提出你的意見,例子如:
- 本計劃乃為拆卸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為興建露天廣場鋪路。因為本人認為不應拆卸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亦不應在該處興建露天廣場,所以亦認為有關迴旋處不應及不必興建。
- 貴署的回應並沒有回應本人以下的反對原因,包括及不限於:(列舉例子)
因此本人認為在貴署未能合理地回應所有反對理據及有任何回應行動前,實在沒有理由撤回本人的反對。
- 貴署的解釋已在本人提出投訴前早已透過公開途徑知道,但本人正是不滿有關的理據才作出反對申訴,因此請貴署考慮在未能合理地回應大眾反對理據時,撤回本計劃。
- 此外,本人因近日的事態發展,提出以下新的反對理據,要求貴署取消本工程計劃:
(列舉例子,例如古蹟辦正對總站進行評級,工程不應在有評級前進行)
(另外亦可以加任何原反對信無寫的要點,例如寫「發現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河內宣言>>,跟據該宣言,作為歷史城市地景的尖沙咀碼頭公共交通交匯處(包括天星碼頭及巴士總站建築群)應受該宣言所保護」)
- 即使貴署需要進行計劃,亦應和露天廣場計劃一起向立法會提出申請,不應分開獨立將本工程刊憲。
6) 並在傳送到路政署(該署指定電郵或傳真號碼,同時將副本以電郵本會存檔(hkstarbus@gmail.com)
7) 如曾填寫一人一信而未有收到路政署信件的朋友, 也可以將你的姓名,電話及電郵以電郵聯絡本會登記(hkstarbus@gmail.com)
尖碼之聲
2009-11-03
尖碼之聲 (Our Bus Terminal)
由一群關注尖沙咀碼頭公共交通交匯處發展計畫的市民發起,於2009年2月正式成立及註冊。
網址: http://www.ourbusterminal.org/
附件:
http://www.ourbusterminal.org/image/p6a.jpg E+仲有冇得join? 原帖由 ERL-E102 於 2009-11-4 19:4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E+仲有冇得join?
已過了刊憲期,之前有簽一人一信的朋友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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