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 發表於 2005-11-7 16:22

法官判古惑天王入獄三個月但獲保釋

新聞連結(香港電台)

有冇搞錯?偷野都未必要坐監,法官竟然話「剝削商人利
益」而判佢坐監!#]:(

咁李嘉誠被打劫係咪要終身監禁先得?

orange 發表於 2005-11-7 16:44

M在 2005-11-7 04:22 PM 發表:

新聞連結(香港電台)

有冇搞錯?偷野都未必要坐監,法官竟然話「剝削商人利
益」而判佢坐監!#]:(

咁李嘉誠 ...

而家唔係偷竊咁簡單,而係侵犯版權,利用BT
發放受版權保護既產品,判入獄有幾出奇

M 發表於 2005-11-7 17:37

orange在 2005.11.7 16:44 發表:



而家唔係偷竊咁簡單,而係侵犯版權,利用BT
發放受版權保護既產品,判入獄有幾出奇

個人覺得,要提高阻嚇力既,咪高調拉人囉,
判佢監禁,實在係小題大做。

UCR683 發表於 2005-11-7 18:07

教資訊科技的Sir教我們:
BT 只是一種網絡傳輸工具,你可以作合法用途,亦可以作非法用途;
正如刀具可以切菜,也可以作攻擊性武器,只是視乎你怎樣用而己。

orange 發表於 2005-11-7 19:02

M在 2005-11-7 05:37 PM 發表:



個人覺得,要提高阻嚇力既,咪高調拉人囉,
判佢監禁,實在係小題大做。

有幾小題大做,無錯判一個人入監未必可以阻止
網上非法發放電影問題,但連呢步都唔做,又顯示
出政府有決心去打擊侵權問題

winston 發表於 2005-11-7 19:36

Although BT is not well known in Europe, this case also mentioned on BBC News
Film file-sharer sent to prison

[ Last edited by winston on 2005-11-7 at 19:40 ]

kychung 發表於 2005-11-7 20:20

M在 7/11/2005 17:37 發表:
個人覺得,要提高阻嚇力既,咪高調拉人囉,
判佢監禁,實在係小題大做。

今次政府到明就係要殺一儆百
以收祭旗之效
所以就要有幾高調就做到幾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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