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p 發表於 2010-4-25 23:44

原帖由 Kaix 於 2010/4/25 23:3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高鐵又冇違法、又冇填海、又冇影響生態,
根本冇理據去推翻

如果有理據就一早有人做左,
唔駛下下動之以「情」去反高鐵喇

我意思係指法庭有冇權去推翻一個立法會通過o既決定, 唔係單指高鐵呢個項目。

係咪 "一早有人做o左" 唔係一個理由, 因為之前冇人做唔代表之後冇人做, 而且o的反對者係喜歡遲做多過早做去製造更震撼o既效果。(例如: 中環填海、領匯上市)

PB602 發表於 2010-4-26 00:18

原帖由 syp 於 2010-4-25 23:44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意思係指法庭有冇權去推翻一個立法會通過o既決定, 唔係單指高鐵呢個項目。

係咪 "一早有人做o左" 唔係一個理由, 因為之前冇人做唔代表之後冇人做, 而且o的反對者係喜歡遲做多過早做去製造更震撼o既效果。(例如: ...
司法覆核審核政府 / 公共機構既決定係咪合法, 而立法會本身已經係立法機構, 佢既決定本身已具備合法性, 一般情況下法院難以推翻. 除非懷疑有關決定或法案違憲(即基本法), 咁就可以做違憲審查.

syp 發表於 2010-4-26 01:39

原帖由 PB602 於 2010/4/26 00: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司法覆核審核政府 / 公共機構既決定係咪合法, 而立法會本身已經係立法機構, 佢既決定本身已具備合法性, 一般情況下法院難以推翻. 除非懷疑有關決定或法案違憲(即基本法), 咁就可以做違憲審查....

記憶中, 過去試過有填海工程在準備開工時遭人提司法覆核, 指違反保護海港條例, 甚至係邊排期聆訊邊開工。按道理, 一項政府工程可以開得工, 必然先得立法會財委會通過, 有了錢可以開工。在此情況下, 司法覆核的是關乎保護海港條例, 而非什麼憲法或基本法。詳細情況我已忘了, 最終政府是勝訴定係敗訴我都記不清。但按道理這情況應該是可以出現的, 當立法會聽信政府 "片面之詞" 說工程合乎有關法例而批准撥款, 後來有人走去提司法覆核說工程違法, 法庭應該也有權去推翻那政府的 "片面之詞", 不能說是立法會通過了就不能質疑的, 如果有咁簡單的話法院一開始就不會受理司法覆核, 第一句就話 "立法會已通過, 我冇權推翻" 就完結。一項工程牽涉很多法例, 也有機會違反了其中一兩樣而立法會走漏了眼, 而不單止是違憲才有問題的。

===

補充: 找到有關資料: http://www.legco.gov.hk/yr03-04/chinese/panels/plw/papers/eaplw1013cb1-18-1c.pdf

灣仔發展計劃第 II 期

2002 年 1 月 11 日 - 財委會通過灣仔發展計劃第 II 期的撥款建議及設計細節。
2003 年 2 月 27 日 - 保護海港協會就城市規劃委員會 (下稱“城規會”) 對相關分區計劃大綱圖所作決定申請司法覆核。
2003 年 7 月 8 日 - 法庭裁定城規會未有遵守《保護海港條例》第 3 條。

[ 本帖最後由 syp 於 2010-4-26 01:52 編輯 ]
頁: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轉載]反高鐵人士又出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