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討論站規24條(17/05編輯)
可以如何清楚厘定宣傳個人網頁的原則呢?希望大家有原則性討論。或一些意見。
比如我之前認為前I板大量文章充斥,
大家認為我的看法是否正確。
因為小弟希望在事件平息後,再細心思想一下,
或者劃清楚一條界線,對眾板友都公平,
唔會厚此薄彼。
我最近返去B3板睇一睇,有人將相片簽名為個人網頁,
是否也當砥觸24條?
究竟在討論區除網頁宣傳板外,是否應全數文章也不可展示自己網頁的名稱?
大家有何看法?
[ 本帖最後由 KC3555 於 2010-5-17 01:22 編輯 ] 見到樓主咁樣問法
其實我都想問下?
貴站網址的定義係乜?
簽名檔無打http://係咪唔當係網頁?
例如:yahoo.com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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