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tsang_hk 發表於 2005-12-27 22:10

初步意向 2012年立法會及特首選舉辦法

2012特首選舉辦法

方案甲
2012年特首由直接選舉及一人一票產生

方案乙
2012年特首選舉由間接選舉產生,類似美國的總統選舉。全香港劃分成400個選區,每個選區選出一名代表,共同組成特首選舉團。

方案丙
2012年特首實施兩輪選舉制,第一輪由中共認可的400人選舉團篩選,特首候選人不少於8人。只要有意參選特首選舉的人能取得50,000人同意提名,即可自動成為特首候選人。全部特首候選人由選舉團選出3名候選人。第二輪選舉由市民以直接選舉的投票方式,以一人一票選出特首。是為具有九七回後後的香港特色的兩輪選舉制。

方案丁
第一輪特首選舉由市民直接篩選得票率最高的三位特首候選人,然後交由800人選舉團定奪。

如果有其他建議,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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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立法會選舉辦法

方案甲
全面一人一票選舉產生。

方案乙
50%一人一票選舉產生(簡單多數制),及另外50%由多議席單票制產生。全面廢除功能組別選舉。

至於2008年立法會選的功能組別選舉,應用肥彭方案,亦即新九組。

方案丙
2008年功能組別選舉應該由新九組產生,亦即應用肥彭方案。2016年全面廢除功能組別選舉。

2012年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滅為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由一人一票制產生,另三分之一由多議席單票制產生。呢種設計的缺點係選票及選舉皆太複雜,流於複雜化。

暫時不考慮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產生辦法,拖慢由2008年之後再討論。見一步走一步。但大家共識係2016年全面廢除功能組別選舉。

方案丁

請提出。

qewsad 發表於 2005-12-28 21:27

當然是方案甲

普選成份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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