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0-8-7 13:05

會員登記新措施

由即時起,所有新會員以合資格的電郵地址於系統登記後,
必須跟據以下步驟進行確認,方可獲貼文權。

1.會員收到系統發出電郵後,必須以"轉送(forward)"功能
把電郵轉寄到《站長信箱》,轉送的電郵必須連同系統發出
內容一併轉寄,不得作出刪減。

2. 《站長信箱》收到電郵確認後,會向使用合資格的電郵
地址登記的新會員批出貼文權。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會員登記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