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278 發表於 2010-11-16 11:36

東方日報:拿破崙「作梗」阻港女嫁法郎

來源:東方日報網頁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01116/00180_001.html
一條於拿破崙時代(1803年)通過的法國法例,今日竟然被引用,阻止一名香港女子下嫁法國男子。
根據這條法國法例,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單方面反對子女和後代的婚姻。

請問各國有沒有類似「騎呢」的婚姻法?

edhong 發表於 2010-11-17 20:59

eric278 發表於 2010-11-17 21:13

原帖由 edhong 於 2010-11-17 20:5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有幾「騎呢」呢 ?
中國固有文化未又係
婚姻要經兩方父母同意
:L :L
香港的婚姻法是:只要雙方年滿21歲,法律上便可以自行註冊結婚,不需家長書面批准。
問題是法國這條實施了兩世紀的法律(1803年實施),寫明家長有權阻止婚事(香港婚姻法並無此條),以今日角度,是否有點過時呢?

edhong 發表於 2010-11-18 11:09

DIH 發表於 2010-11-18 12:58

「奇離」婚姻法我唔清楚,不過其他「奇離」法律我諗全世界最好的律師都數唔晒。

Crazy USA Laws 1-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rh_FhfXW3Q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GdvdqPYfRs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cDPdRTz6Rs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pYj6QuVzpI

Crazy USA Laws Love Edition,同題目有少少關係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yS3gMYikTE

我只係記得好似伊斯蘭教有一些特別法律,假如有兇殺案,
受害人家人原諒兇手的話,兇手唔使判死刑(定係完全唔使刑罰?);
又例如唔知係伊斯蘭定印度,強姦犯只要肯娶受害婦女做老婆就唔使罰。
純粹個人記憶,可能有誤。

很多歐美國家都仍然保留18世紀甚至更早的法律,
只要無人提話取消,就假設一直生效,即使多麼「過時」。

[ 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10-11-18 12: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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