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鐵五號線列車發生爆炸,一人受傷
來源:無線新聞廣州地鐵五號線昨晚十時半發生爆炸事件,在一列往滘口方向的列車上,一名乘客點燃疑似煤氣瓶,發生爆炸,車廂遍地白色粉末,
據網民消息至少一名乘客受傷,五號線地鐵廣州火車站一度封閉。
翌日清晨五時許,廣州警方在白雲區拘捕一名姓吳的疑犯,懷疑與案有關。
相關內地新聞連結: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0111/093992336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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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廣州地鐵已嚴禁攜帶易燃及爆炸品進入大堂、月台及列車範圍,為何還有人要如此「明知故犯」?
[ 本帖最後由 eric278 於 2011-1-11 15:50 編輯 ]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1-1-11 13:4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廣州地鐵已嚴禁攜帶易燃及爆炸品進入大堂、月台及列車範圍,為何還有人要如此冒險?
其實單新聞同你以上講的野有什麼關係?
那人明顯係惡意破壞, 故意燃疑似煤氣瓶, 當然就會違反有關規定吧?? 這樣叫"冒險"?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1-1-11 15:15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單新聞同你以上講的野有什麼關係?
那人明顯係惡意破壞, 故意燃疑似煤氣瓶, 當然就會違反有關規定吧?? 這樣叫"冒險"?
意思是該名人士「明知故犯」。
用字不當,請見諒,原文已修改。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11-1-11 03:50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意思是該名人士「明知故犯」。
用字不當,請見諒,原文已修改。
全世界乜人都有﹐同類事件根本不易防範﹐連香港都曾經發生﹐沒有做成大傷亡﹐已經可以講不是一件重大事故了﹐很快不會再談論。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60126/20060126024444_0000.html
案發於○四年一月五日,被告乘搭一列由尖沙咀往金鐘站的地鐵列車,以易燃物品在車廂縱火,警方在車廂內發現一個以膠喉綑起、盛有天拿水的膠樽及一頂漁夫帽。翌日懲臈署通知警方收到被告提及縱火的信件,警方同日到屯門拘捕被告。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1-1-11 15:15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那人明顯係惡意破壞, 故意燃疑似煤氣瓶, 當然就會違反有關規定吧?? 這樣叫"冒險"?
我最怕只是廣州地鐵因為呢件事要恢復車站安檢。
仲記得公園前排左15分鐘等安檢先至入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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