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明報:地鐵縱火案 嚴金鐘囚終身
報導來源:26/1明報地鐵縱火案 嚴金鐘囚終身
被告再大鬧法庭 另闢房間聽判決
乘客互助 法官感動
(總算有個了斷。唔知大家又會點評價呢個判決呢?) 本人認為香港應儘快實施反恐怖主義法例,遏止地鐵或大量人群地方發動造成嚴重傷亡的襲擊。 原帖由 eric278 於 2006-1-26 15:35 發表
本人認為香港應儘快實施反恐怖主義法例,遏止地鐵或大量人群地方發動造成嚴重傷亡的襲擊。
有心襲擊既會理你本身既法例有幾重嗎?(尤其是那些自殺式襲擊) 原帖由 HY671 於 2006-1-26 16:00 發表
有心襲擊既會理你本身既法例有幾重嗎?(尤其是那些自殺式襲擊)
何況o個位亞伯都唔係恐怖分子,只算係一種反社會行為。防止事件重演,嚴刑峻法冇阻嚇力,而且更易令好人被當賊
辦甚至被政府誤用做限制市民自由o既工具,只能靠地鐵職員以致一般乘客加倍留意地鐵範圍內任何人o既異常行徑。 呢個阿伯都好過份囉,
一提起佢我就火啦,佢竟然係朝早係架地鐵度放火呀,
好心佢啦,分明想殺人姐!
佢坐終身都係活該的,佢真係一個危險人物呀!
放火既地方仲要係佢個名---金鐘,
我聽電視話佢好似有精神病架! 原帖由 HY671 於 2006-1-26 16:00 發表
有心襲擊既會理你本身既法例有幾重嗎?(尤其是那些自殺式襲擊)
通常呢D法例, 係俾執法人員較大權力去阻止, 而唔係只是罰幾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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