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考站規21,27,30條相關條文
假若當時真係有區議員放風或區議會文件足以證實事件
點解板友又無提出而被admin發要求?
TD自己都講過─營運商可以申請停辦 但係要俾足夠時間(通知期)TD招標有關路線
所以黃生先會答應 ...
如果下下都要講證明
呢度會變成第二個 B0, 比消息既咩癮都冇哂
你要執正黎做..得...B0 一齊執正黎做,,全部要加消息來源
冇消息來源就處分..你試下 B0 會變成點?
之前 B0 試過架喎..咪水靜蛾飛...
做人係咪真係要下下執正黎做..如果係..麻煩 B0 都要跟住做
無謂同一論壇不同板就不同標準,亦唔好矯往過正
italk 呢度亦都試過有好多呢 d 郁下就要人比消息來源既例子,
B3 出現過一位城巴站長..就比你地班友仔煩到無謂貼消息
車務調動又要消息來源..類似事件不停不停咁發生, 今次就到 M1 既 AKMAN...
你同我都係響呢塊板時間有返咁上下...無謂做到咁敏感
呢塊板都有好多行家..唔通個個就走去懷疑?
AMS 做既就信到十足, 葵青細公司做既就懷疑?
點解兩個都唔一齊揀信住先? 睇返往績 AKMAN 有邊一篇係流..
「申請停辦」向來都係「即時停辦,交還運輸署」
比返運吉, 運吉叫佢做多陣..根本就係另一個指令, 另一個方式
[ 本帖最後由 JU2541 於 2011-7-26 14:18 編輯 ] 原帖由 JN6854 於 2011-7-24 20:0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請參考站規21,27,30條相關條文
假若當時真係有區議員放風或區議會文件足以證實事件
點解板友又無提出而被admin發要求?
TD自己都講過─營運商可以申請停辦 但係要俾足夠時間(通知期)TD招標有關路線
所以黃生先會答應 ...
我同意JU2541同AKMAN的回應,小巴行內消息,做小巴司機通常都好靈通,
小巴公司又唔似幾百人大機構,老闆話唔想做,走去大排檔同茶餐廳食個飯,
大家行家實收到風,尤其是條線知道要執包伏,實會問其他行家有無路數。
咁點俾來源?話同行吹出黎,又俾人捉。 原帖由 JU2541 於 2011-7-26 14:16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申請停辦」向來都係「即時停辦,交還運輸署」
比返運吉, 運吉叫佢做多陣..根本就係另一個指令, 另一個方式
呢部份請你睇番我上面所引同板另一篇文
當時0既板友回應係「需要六個月通知期」而唔係閣下所指「即時停辦」
原帖由 KC3555 於 2011-7-26 16:3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我同意JU2541同AKMAN的回應,小巴行內消息,做小巴司機通常都好靈通,
小巴公司又唔似幾百人大機構,老闆話唔想做,走去大排檔同茶餐廳食個飯,
大家行家實收到風,尤其是條線知道要執包伏,實會問其他行家有無路數。
咁點俾來源?話 ...
有時候唔係我刻意/過敏
而係呢頭講0左出0黎 0個頭又話「做多陣」(好似今次事件咁) 篇文本身仲有無彎轉?
仲有「即時停辦」同「一段時間後停辦」兩者有時間差
好似舖頭咁 粒聲唔出就話唔做 結果失0左預算 同話定俾你知我地幾時last day 等你有個準備
呢個就係分別 (外間人唔係一定知內部運作係點甚至會有司機主動放風 所以佢地只有靠呢0的資訊去得知最新情況) 原帖由 JN6854 於 2011-7-26 23:30 發表 http://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呢部份請你睇番我上面所引同板另一篇文
當時0既板友回應係「需要六個月通知期」而唔係閣下所指「即時停辦」
有時候唔係我刻意/過敏
而係呢頭講0左出0黎 0個頭又話「做多陣」(好似今次事件咁) 篇文本身仲有無彎轉?
...
你覺得人地放流料, 大可以print screen,
等過左某段時間仲未發生先報告佢。
從來都係指控人地弄虛作假既提供證據,
只有制度唔健全既社會, 先會假定一個人有罪,
再要人證明自己清白, 證明自己冇講大話。
B0板已經前車可鑑,
我就唔希望M1板要重演歷史, 先有文明既做法。 原帖由 JN6854 於 2011-7-26 23:3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呢部份請你睇番我上面所引同板另一篇文
當時0既板友回應係「需要六個月通知期」而唔係閣下所指「即時停辦」
有時候唔係我刻意/過敏
而係呢頭講0左出0黎 0個頭又話「做多陣」(好似今次事件咁) 篇文本身仲有無彎轉?
...
但係我又咁睇,原文話「即時無條件交還」:交還係營辦商主動的行徑。
但運輸署身為交通管理員,唔係話你交還你唔做就得,未經運輸署批准暫時停駛
(即是有線無車)有機會受罰。
要正式取消,現時更加要經過地方諮詢,一年半載嘅事都唔出奇。
而六個月通知期同無條件交還本身都毫無衝突。
舖頭呢個比喻不適切,因為舖頭無監管,但小巴本身係有監管。 原帖由 FD8977@102 於 2011-7-30 15:2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華景山莊往返荃灣只能乘搭九巴42C
搭 47M 落華員村轉 93 咪得囉
$6.40, 車程慢一倍
[ 本帖最後由 andy92 於 2011-7-30 16:50 編輯 ] 原帖由 FD8977@102 於 2011-7-30 15:2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新界專線小巴97及97A取消後
華景山莊往返荃灣只能乘搭九巴42C
九巴42C係唔經華景山莊,
42C途經最近華景山莊個巴士站係華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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