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A 發表於 2011-8-16 12:18

死因座裁定馬頭圍道45J塌樓事故死者死於意外

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110816/news_20110816_55_777358.htm
個人認為, 事件很多東西係被隱瞞, 所以就無法處理到
最終無助當局處理劏房及僭建問題

希望死者安息, 生者生活安定
更希望政府可以正視居住問題, 妥善安置有需要的住客

[ 本帖最後由 12A 於 2011-8-16 12:20 編輯 ]

JX9097 發表於 2011-8-16 18:31

其實死者係咪真係死於意外?小弟有所保留
當然,作為市民,要尊重死因庭結果,但唔代表小弟認同
政府機構一向作風官僚,希望是次"意外"可以令政府有所警覺

Quanta 發表於 2011-8-16 20:12

原帖由 JX9097 於 2011-8-16 18:31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死者係咪真係死於意外?小弟有所保留
當然,作為市民,要尊重死因庭結果,但唔代表小弟認同
政府機構一向作風官僚,希望是次"意外"可以令政府有所警覺 ...

死於意外, 某程度可理解為響無罪假定下,
未能在毫無疑問下認定有人誤殺

但即使當作是意外, 屋宇署、當日進行工程的人, 都可以阻止意外發生

kwyeung 發表於 2011-8-16 20:29

原帖由 Quanta 於 2011-8-16 20:12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死於意外, 某程度可理解為響無罪假定下,
未能在毫無疑問下認定有人誤殺

但即使當作是意外, 屋宇署、當日進行工程的人, 都可以阻止意外發生

前兩年去死因庭坐過一排, 通常死因裁決只係故事開始,
出左裁決, 家屬就可以用裁決作為民事索償既基礎。

如果裁決係「死於不幸」, 多數要告一段落。
如果裁決係「死於意外」, 既為意外, 即係有人引致, 只係睇下邊個要負責任。

就算判「死因不明」, 不過係解死者唔知點解去左,
但仍然有可能咬住某項證據, 去告人疏忽等等。

12A 發表於 2011-8-17 10:14

原帖由 kwyeung 於 2011-8-16 20:29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裁決係「死於意外」, 既為意外, 即係有人引致, 只係睇下邊個要負責任。.

問題係, 住得劏房的, 經濟能力真的好有限
應付完這數天審訊, 還有無能力應付下一步的法律程序,
即追究責任同向有關單位申索

kei_hk 發表於 2011-8-17 10:24

原帖由 12A 於 2011-8-17 10:14 A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係, 住得劏房的, 經濟能力真的好有限
應付完這數天審訊, 還有無能力應付下一步的法律程序,
即追究責任同向有關單位申索

如果有合理的申索理據﹐便可申請法緩﹐法綬處會根據申請人的財政狀況及案件勝數去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所以﹐不存在無錢便無得打官司。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死因座裁定馬頭圍道45J塌樓事故死者死於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