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_Tsang 發表於 2012-1-19 18:45

新生兒的居港權

近幾年來,一個不停圍繞各位的話題就是內地孕婦問題,這個話題可能在這個板塊上所獲得的共鳴或回應是很少,但歸根究底這問題是與大眾將來有所影響。

我的太太是國內人,我是香港永久居民,根據基本法第37條,我是享有婚姻及生育自由。但在2001年7月20日,終審法院發出了一個影響深遠的判決,只要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的兒童,均可獲得居留權。是怎樣判決我們沒有資格去評定當天五位終審法院法官是否正確,但當天我們偉大的特區政府並沒有開始就有關判決作出任何人口政策的跟進。

隨之而來是由幾佰個急升至幾千個的內地孕婦(父母雙方都不是香港永久居民)湧港產子,他們因為甚麼理由而來香港生孩子不在考慮之列。但香港政府由2001年7月20日開始,從來沒有計算過未來的日子會有數以千計的孕婦湧港產子。

亦因為有為數不少的孕婦來港產子後沒有「埋單」便楊長而去,從而開始大幅度提高非本地孕婦的收費,包括本港永久居民的另一半的收費,這行政措施對我們一群在香港付出過汗水的永久居民,簡直是一大諷刺。繼而再因為人手不足而實施配額制度,但各位看一看近日的新聞,這個配額制度經已名存實亡。

偉大的特區政府,這十年來你們只管在游魂發夢,沒有一個系統去處理大量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問題,如果我沒有記錯,十年前好像還將部份醫院的婦產科收縮,顯而易見為官者從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到了2007年問題開始惡化,只懂使用行政手段來控制,但從沒有想過有任何政策去配合。

上個星期我的大女兒終於獲得居港權,去入境處辦理回港證的時候,看見四周都是說普通話的人,是可以用屈辱來形容,點解香港永久居民要這樣途徑才可成為正式的香港人,心中不禁打了很多個問號!

在往後的日子,特區政府都不會幹出甚麼來,從最近兩位擬參選行政長官的候選人的言談來看,沒有一位是可以幫到香港人去解決當前的問題!

新一屆政府,應該檢討現時的人口、教育及醫療政策,以及修改基本法第24條‧但要啟動修改基本法的程序,第一關已經沒有可能可以通過,往後大家各位繼續可以無止境的爭辯下去,只能說一句,好野!

後話:對於新一屆特府,沒有任何寄望。

pklaw 發表於 2012-1-19 23:55

可惜我不能評分、否則一定加你。
我也對於新一屆特府,沒有任何寄望、不!應該說回歸後已經不寄望、眼見回歸之後一年比一年差、我又能說什麼?安慰自己便賴金融風暴咯、就算冇金融風暴、以這些官員的做事方法、香港遲早也要死。
好似內地孕婦、她們要生、我們便以人道理由要幫她們、相反、香港人在內地有什麼意外、內地卻以無錢無得醫對待我們、沒法、誰叫我們寄人籬下啊: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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