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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發表於 2012-1-27 15:52
逾期申請恢復貼文權者(一次性)特別安排
按現行規定申請恢復貼文權者必須在停板期完結後七日內申請。
由於有逾期申請者來信站長信箱希望重開戶口,本站為一視同仁,特推出以下(一次性)特別安排:
有效期:2012年1月27日至2012年2月29日
逾期/未曾申請恢復貼文權者,可電郵到站長信箱恢復貼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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