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2-3-30 14:39

站規第3條修訂

(2012年4月1日起生效)

取消 3A條 「代理板主」

取消 3E條 「文章管理專員」

增設 3G條 總板主
總板主負責協助各分板板主之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a)在分板板主休假期間暫代其職務;
b)板主在執行其職務時涉及利益衝突時;
c)板主以站友身份在自已所管理分板內投訴其他站友;及
d)在取得站長的同意下,重新審核分板板主的判決


增設 3H條 副總板主
副總板主負責協助總板主之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a)在總板主休假期間暫代其職務;
b)總板主在執行其職務時涉及利益衝突時暫代其職務;
c)板主以站友身份在自已所管理分板內投訴其他站友暫代其職務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站規第3條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