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THy 發表於 2012-5-4 21:53

殺一儆百,以警效尤

是日下午大約十二點幾有一名巴膠係海洋公園巴士總站
未經許可上一D休息車
將一批非專車開晒門
另外更加上左507
開左總池, 開大燈, 開電牌
比一個師兄當場捉住
比警察帶番警局作進一步調查

呢排已經比人話緊我地班巴士迷
仲有呢D咁既人真係我地巴士界之恥
希望大家唔好阻住我地巴士公司做野既時候
同時唔好做一D違法, 付上自己前途既行為

想玩呢D野, 不如自己入巴士公司做好過啦

UCR683 發表於 2012-5-4 22:09

我覺得當局應該透過各大巴士公司,向乘客宣傳「擅自取用交通工具」的罪行及相關罰則。

Dennis34 發表於 2012-5-4 23:25

原帖由 SmiTHy 於 2012-5-4 09:53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想玩呢D野, 不如自己入巴士公司做好過啦

衰啲講句,嗰啲人行為都有問題又唔理對錯,
巴士公司嘅HR/老闆請唔請佢都成問題。
試問邊會有人會"捉隻老鼠入米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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