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先。
但我重點係該名男子因衝動而作出毀壞巴士的行為,後果就係會被判監禁,
因一時之氣,換來終身遺憾,何必呢?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1102/00176_048.html
滿身酒氣青年昨凌晨乘搭巴士,途經荃灣時與女友在電話因感情鬧翻,「激爆」失控,接連施展「批(月爭)」、「鐵頭」及「飛腳」打爆三塊巴士車窗,以及擊毀車門後,跳落車在屯門公路狂奔兩百米,被接報警員截獲拘捕。他頭部受傷送院治療。
據方向報所講﹐主角係事前有飲酒的﹐所以可以歸納為「醉酒鬧事﹐受酒精影響情緒失控」
換句話說﹐好大機會主角當時根本係精志唔清醒的﹐作出破壞性行為。
試問﹐稍為正常的人﹐爆完一塊玻璃之後﹐點會爆多2塊﹐你估真係唔痛咩。 其實當時事主係落車截了的士想走的 架HT714早兩年俾貨車撞爆同一塊玻璃,估唔到依家居然又係同一塊:L :L 個事主知道自己所做嘅野之後會唔會發覺自己原來咁勁呢..: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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