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會用好多時間係d程序上既姐 這令我想到另一個問題,
一些很久以前結婚的老公公老婆婆,可能是依鄉例結婚,沒有一紙婚書,
他們的婚姻權利是否和有結婚證書的夫妻一樣?
又會否被當作不是有效婚姻? 原帖由 DIH 於 2006-3-6 23:08 發表
這令我想到另一個問題,
一些很久以前結婚的老公公老婆婆,可能是依鄉例結婚,沒有一紙婚書,
他們的婚姻權利是否和有結婚證書的夫妻一樣?
又會否被當作不是有效婚姻?
記得上過一個course講,
1971年10月7日前的舊式婚姻,亦被承認為合法婚姻。
夫婦所享有的權利同正式註冊的夫婦的一樣。
不過不同的係,由呢一日起,
法例正式確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再不容許立妾。
(補充:有關資料亦可參考香港法例第178章)
[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06-3-6 23: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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