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救護車送傷者往屬區醫院會延誤
申 訴 專 員 公 署 認 為 , 現 時 救 護 車 送 傷 者 往 「 屬 區 醫 院 」 的 做 法 , 對 情 況 危 殆 的 傷 病 者 , 可 能 造 成 延 誤 , 建 議 醫 管 局 和 消 防 處 , 把 情 況 危 殆 的 人 士 , 送 往 最 就 近 醫 院 。公 署 引 述 醫 管 局 和 消 防 處 表 示 , 大 致 接 納 意 見 , 並 會 積 極 跟 進 建 議 。
RTHK 新聞
小弟唔明,
現時叫白車,白車唔系送去最就近既公立醫院?
屬區醫院系指事發地點屬區? 其實﹐所謂最近的醫院﹐一直都係指定醫院﹐不一定是最近的醫院。
例如青衣﹐現時所以白車都是去瑪加烈的﹐而不會去荃灣仁濟的。
(遇有重大事故/特別安排除外)
如果在青衣南﹐例如長青等一帶﹐用南橋出青衣再上瑪加烈﹐係會最快的。
但是如果是青衣北﹐例如長安長發等一帶﹐最近係用北橋出青衣﹐去荃灣仁濟會快些少的。
在青衣的情況﹐時間上未必相差很大﹐但已經反映唔係去最近的醫院。
這個安排﹐除了新聞提及的官方解釋外(包括醫院的接收能力)﹐更重要的係白車上的醫療人員﹐未必可以即時決去那一間醫院較近/較快﹐所以便要有一個指引﹐跟指引上列明的地區﹐便開車去列明的指定醫院。
這樣可簡化白車人員的工作量及考慮因素﹐更重要的係有問題時﹐他們不用負上送錯醫院的責任。
(例如指引去a醫院﹐但車上人知道去b醫院係會快些少﹐於是去b醫院﹐但不幸遇上塞車﹐白車的人員便有機會面對送錯醫院的投訴)
以現時安排﹐如果青衣有人叫白車﹐而傷者係眼部受傷﹐都會直接送去沒有眼科服務的瑪加烈﹐再由當值急症室醫生再叫白車轉送附設眼科服務的明愛醫院。
日後﹐有機會直接送這些傷者去附設眼科的明愛醫院﹐而不需先經沒有眼科服務的瑪加烈醫院。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1-10 15:4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所謂最近的醫院﹐一直都係指定醫院﹐不一定是最近的醫院。
例如青衣﹐現時所以白車都是去瑪加烈的﹐而不會去荃灣仁濟的。
(遇有重大事故/特別安排除外)
如果在青衣南﹐例如長青等一帶﹐用南橋出青衣再上瑪加烈﹐係會最快的。 ... 其實更荒謬的情況都有, 例如在窩打老道, 如果在華仁中學及真理堂果一邊叫白車, 白車係會送去伊利莎伯而不是送去對面的廣華醫院(不要忘記白車在緊急情況下有特權可逆線或者調頭的.
若在東涌出事仲大鑊, 在大嶼山北醫院未建成前, 一律送去瑪嘉烈......
回復 3# 的帖子
你的例子﹐剛剛過了廣華醫院白車進入急症室專用的路口﹐白車只可以繼續向油麻地方向行駛﹐所以去QE都是一個合理及安全的做法。而沿窩打老道﹐只有消防局及彌敦道路口﹐但2個路口都係不宜作掉頭﹐其他道路使用者係好易撞到掉頭中的白車。
至於你提及的特權﹐可以逆線或者調頭﹐相信係觀念有錯。
法例係講緊急車輛﹐在執行緊急職務時﹐有一個免受起訴權。即係可以在安全情況下超速﹐衝紅燈等行為﹐可以免受檢控。
不過﹐假如期間發生交通意外﹐緊急車輛的司機﹐係需要為事件負上法律責任的。所以﹐白車﹐消防車係唔會在唔安全的情況下作出違反交通規則的﹐因為出意外司機都要負責的。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1-17 22:1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例子﹐剛剛過了廣華醫院白車進入急症室專用的路口﹐白車只可以繼續向油麻地方向行駛﹐所以去QE都是一個合理及安全的做法。
而沿窩打老道﹐只有消防局及彌敦道路口﹐但2個路口都係不宜作掉頭﹐其他道路使用者係好易撞到掉頭 ...
1. 有關站友例子, 其中九龍華仁路口, 係未過廣華醫院專用路口
2. 消防局那個係專用路口, 本身日日唔少救護車/消防車穿過, 未算危險, 而東行車輛亦可以睇得清楚....
(救護車出多數無響鐘TIM)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3-1-17 22:51 編輯 ]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3-1-17 10:37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 有關站友例子, 其中九龍華仁路口, 係未過廣華醫院專用路口
2. 消防局那個係專用路口, 本身日日唔少救護車/消防車穿過, 未算危險, 而東行車輛亦可以睇得清楚....
(救護車出多數無響鐘TIM) ...
1. 我在google map 看到是剛剛過了那個路口的。
不過﹐唔排除我理解的位置與上述例子有差異。
2. 消防局的路口﹐如果是出局時用係無問題。因為出局時﹐司機會留意當時路面情況﹐在油麻地方向﹐部車是垂直駛出﹐是 J 字形駛入反方向的行車線。而行駛中的車﹐看到有車出局﹐便會收慢﹐以及明確估到這些車係想點行﹐所以會留一定空間/停車讓路﹐所以危機性低很多。
但要在此掉頭﹐車便不可能在快線做 U turn﹐最少要偷位在中線去做 u 形的走線﹐在快線行駛的車未必意會到會有車在此掉頭﹐因而欄腰撞掉頭中的車輛。
或者我加以補充上面回帖﹐如果是過了白車專用的路口﹐送傷病者去qe 是一個合理的安排﹐對白車及傷病者﹐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是比較安全的。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1/18 10:1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 我在google map 看到是剛剛過了那個路口的。
不過﹐唔排除我理解的位置與上述例子有差異。
九龍華仁書院正門斜路在窩打老道南行的路口位置直望向廣華醫院, 只是廣華醫院北面邊緣, 但緊急車路口是在廣華的中央部份近行人過路處。你是否誤以為真光和信義的那個路口是九龍華仁的路口呢。
[ 本帖最後由 syp 於 2013-1-18 16:22 編輯 ]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3-1-18 10:1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1. 我在google map 看到是剛剛過了那個路口的。
不過﹐唔排除我理解的位置與上述例子有差異。
我用返google map show 返俾你睇, 星星係九華路口,
路線就係可行救護車路線, 肯定係你理解位置錯誤了
另外, 那位消防局u turn , 以救護車大小, 偷半條中線都夠了...
而那處不是高速, 用適當燈號, 手號, 慢慢u turn 唔算危險...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3-1-18 21: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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