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gho_cwh 發表於 2013-2-1 17:31

城巴的兩個專營權

請問城巴既架構係咪咁? :o
專營權一: 所有港島區路線, 過海路線(包括營運二部既大西北過海路線)
專營權二: 機場及北大嶼山路線(A, E, S, R線)

如果無錯, 請問點解朝早96x 系路線可以分到專營權二既Flyer , 而博覽館散場又可以分E廠既專營權一車輛? (此舉不犯法? 兩個專營權盤數唔係分開既咩?) 假若兩個專營權既車可以亂派, 理論上城巴新巴可以完美整合喎:L(新新都係兩個分開既專營權嘛! 既然城巴都可能將兩個專營權既車互派, 撈亂盤數黎計, 城新都一樣可以互派D車既姐)

如果城新唔可以根據上述定律完美整合的話, 請問點解, 先謝高人解答!

DC3938 發表於 2013-2-1 18:08

就係唔夠車囉!

da54 發表於 2013-2-1 18:27

只要運輸署批准就可以了,正如九巴行龍運 R/X 線都係咁。
不過未批准的話就唔可以咁做,所以唔存在亂派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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