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p8329 發表於 2013-4-7 13:07

長期至抵價 超越慳錢極限

如果我無理解錯誤,前句是指「員工工資」,後句指「老闆得益」。



(有錯請指正)

dogdog 發表於 2013-4-7 13:31

原帖由 fp8329 於 2013-4-7 13:0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我無理解錯誤,前句是指「員工工資」,後句指「老闆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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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錯請指正)

“百佳” : 錯錯錯,佢地係外判商的員工,唔係我地請番黎,我地都係受害者
報紙話鮮肉定係鮮肉部已經外判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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