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警察有足夠證據落charge,順手送上法庭及送該等巴迷入監獄,以收阻嚇作用
未夠十八歲 監獄唔收佢 原帖由 Gary_B 於 2013-5-8 01:16 A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未夠十八歲 監獄唔收佢
香港除了監獄外﹐仲有其他地方招呼青少年罪犯的﹐包括教導所﹐更新中心。
另外﹐如果案情嚴重﹐未成年的罪犯一樣可以判坐監﹐而非教導所﹐更新中心。
用番本主的去評論﹐如果真係九巴及警方做野﹐最基本係警司警戒(好似有年齡限制﹐要check)﹐這便不會再上法庭﹐當了解案件﹐除非疑犯有再犯。
如果要上法庭處理﹐多數都係會先睇背景報告﹐再判感化/社會服務令......... ﹐好少會判教導所﹐更新中心。
ref: http://www.csd.gov.hk/tc_chi/ins/ins_pen/ins_pen.html 起底無難度....
個白痴仔有冇諗過呢D野??? 唔好話法律上,平時都俾人笑到面黃
[ 本帖最後由 Megabus 於 2013-5-8 13:04 編輯 ] 標題應寫成「巴士迷疑偷路線牌被擒」較為恰當!
[ 本帖最後由 groom1002 於 2013-5-8 13: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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