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唔係挪高件衫乜都share一餐,日期時間路線半個格仔都唔打,真係唔使人肉搜尋都知
邊個車長去完做手術,有d野唔係一句share就大晒
其實就算將所有資料打晒格仔,都一樣可以搵得返係邊個車長
除非新巴一日出一打呢類警告信啦
講返個投訴,我就覺得
1. 投訴人根本多餘。平時司機要 cut 線好多時都會拉開隻窗伸手出去示意,如果佢投訴成立既,咁係咪即係連示意 cut 線都唔得 (最少在空氣污濁既鬧市 / 旺區唔可以咁做)?
2. 雖然話唔係紀律處分,但公司出得呢封信俾個司機,某程度上咪即係認同左個司機係有做得唔好既地方,亦等如某程度上認為投訴成立。咁就會返左去報紙入面提到既問題 - 係咪司機想吸下街外空氣都唔得? 同埋出得信既,員工會有一個感覺 - 自己個 file 已經花咗。
其實呢類投訴,最簡單咪就係出返封 acknowledgement 俾投訴人,了解完事件後再出返封 reply letter,通知投訴人已處理事件及提醒有關車長,再加幾句門面說話埋尾(如「我們一向注重顧客意見」/「我們致力提供優質服務」等等)咪得。
至於個提醒方法,口頭提醒就可以了。下下都 black & white,想員工士氣好都好難...
Anyway,以上純粹個人意見 甘都好投訴,青山出黎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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