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ak69 發表於 2013-7-16 12:43

dongfeng 發表於 2013-7-16 14:36

原來M記網站無公開的電郵地址為:
cr@mtr.com.hk

toyl 發表於 2013-7-16 15:30

回復 11# 的帖子

為免樓主唔知幾時又再del內文,先全文quote返一次……

原帖由 rmak69 於 2013-7-16 12:4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運輸署:

我在2013年6月23日早上九時乘搭將軍澳線從將軍澳站前往牛頭角站, 當時我身在車尾(第八卡),當列車抵達調景嶺站時,一名港鐵女職員(姓廖)未待其他乘客落車便衝上列車要求車上乘客落車。此外, 該名女職員更大聲地要求乘客:[唔該落車。]該名港鐵女職員服務態度十分惡劣。
我要求運輸署跟進有關事件及作出回覆。

                                                                                                                                                                                              X先生 上
                                                                                                                                                                ;                           2013年6月26日


X先生:

有關港鐵調景嶺站職員服務事宜 (檔案編號:1-437057002)

有關上述個案,運輸署提供回覆如下:
「就X先生指曾於6月23日上午,在港鐵調景嶺站受到車站職員不禮貌對待,並認為有關職員不應在車廂大聲要求乘客下車一事,運輸署已請港鐵公司根據馬小姐提供的資料調查事件。
根據港鐵公司的報告,港鐵公司在翻查過當日的紀錄後,已約見當日於有關時段執勤的職員。港鐵公司已提醒有關員工在執行職務期間,要注意與乘客的溝通技巧,以及保持應有的工作態度及服務水平。就有關職員當日欠妥的表現,港鐵公司透過運輸署向馬小姐致歉。
馬小姐日後如對港鐵職員的服務態度及工作表現有任何意見,可於辦公時間致電港鐵熱線2881 8888,向當值熱線員提出,或致電郵至cr@mtr.com.hk。」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1823與我們聯絡。

1823
客戶服務主任
姚翠珊 謹覆

電話: 1823
傳真: 2770-9101
電郵: tellme@1823.gov.hk


恕小弟閱讀理解差,明明全文一直都係用X先生,而家又忽然間中間又多幾個馬小姐咁得意?
(之前果個版本又無留意係咩字喎...)
呢個投訴內容回覆內容有沒有被修改,同埋中間有沒有水份呢?

回正題,交通投訴組呢期回覆好似快咗咁多?之前認收通知都等足7個工作天,回覆都試過足3個月先收到,而家快的話下一工作天內都出到……

dongfeng 發表於 2013-7-16 16:12

原帖由 toyl 於 2013-7-16 15:3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為免樓主唔知幾時又再del內文,先全文quote返一次……



恕小弟閱讀理解差,明明全文一直都係用X先生,而家又忽然間中間又多幾個馬小姐咁得意?
(之前果個版本又無留意係咩字喎...)
呢個投訴內容回覆內容有沒有被修改,同埋中 ... 結論是:X先生=馬小姐(<--人格分裂?)


我認為樓主頻密改文,有虛構投訴信之嫌!不如請樓主解釋經常大幅改文的原因吧!:handshake



保留證據,都是cap圖為佳!:victory:

[ 本帖最後由 dongfeng 於 2013-7-16 16:15 編輯 ]

kks 發表於 2013-7-16 19:18

原帖由 toyl 於 2013-7-16 15:3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為免樓主唔知幾時又再del內文,先全文quote返一次……



恕小弟閱讀理解差,明明全文一直都係用X先生,而家又忽然間中間又多幾個馬小姐咁得意?
(之前果個版本又無留意係咩字喎...)
呢個投訴內容回覆內容有沒有被修改,同埋中 ...
有關交通投訴組,根據經驗,通常兩個工作天之內就會確認收信,至於回信就要視乎轉交邊個機構跟進,通常港鐵跟進一般兩三星期內完成,如果係九巴就通常一個月內,如果要轉交運輸署,通常至少一個月,視乎負責職員的進度 (佢地分左唔同區別處理,另冇記錯好似亦有分開巴士鐵路唔同人處理),最長試過四個幾月。

DIH 發表於 2013-7-16 21:59

我留意到#1同#11兩封信的回文人係不同的,而#11封信有提及馬小姐從何而來。
最無罪假設的想法,係馬小姐代X先生提供資料,至於為何要由他人代勞,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

Megabus 發表於 2013-7-17 04:08

唔好話改文嫌疑,投訴得呢D野都有問題啦...

1. 清客係一定在到站開門前有廣播叫人落車(有時司機會直接Live叫多次),一般人都會有準備地落車
2. 職員唔係見你唔郁,冇落車意識,係唔會過黎叫你落車... (抽車咁長,如果見到人地有意識落車都仲要嗌,嗌得幾多個??)
3. 列車分秒必爭,唔一邊入車廂一邊嗌,唔通等人落晒車再慢慢去同D盲毛講話呢班車唔載客???
4. 咁大個車廂,廣播都唔落車的話,再唔大聲嗌叫你請問你仲會唔會聽到?
5. "唔該落車"都可以投訴,咁請問要用咩詞語??? (佢都趕住俾部車關門走,各位諗諗佢仲有冇時間去"態度十分惡劣"),清客好多時都係一個人清,集中地對住你態度惡劣?? 真係貪你靚仔想望多你兩眼???

所以一睇就知有問題,講真,做人有時俾少少責任囉,俾左錢搭車你以為自己真係大晒咩...

原帖由 toyl 於 2013-7-16 15:3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回正題,交通投訴組呢期回覆好似快咗咁多?之前認收通知都等足7個工作天,回覆都試過足3個月先收到,而家快的話下一工作天內都出到……

呢D其實係視乎case而定,因為要查案,都會視乎有關機構內部調查程序等以及涉及的部門。但就好似呢件事咁,一睇就係咩事啦,仲想查D咩同埋可以知道D咩?? 唔係幫個職員,但如果見過清客的人,你會唔會認為個職員會因為清客而同個客有交流而導致變左投訴???

講真,好多覺得自己好醒既人以為投訴去TD會可以搞大件事,能夠有一個"滿意"答覆,但其實TD都只係將個case轉返去有關機構的公關部門處理+內部調查,查完覆完就將個回覆再俾返投訴果個

[ 本帖最後由 Megabus 於 2013-7-17 04:36 編輯 ]

dongfeng 發表於 2013-7-17 09:43

樓主又改文了!:L多次改文也欠理據,似乎樓主想掩飾部份事實,其誠信極有問題。:@
現再提供樓主改文證據:

拾顓豭 發表於 2013-7-17 10:27

原帖由 kks 於 2013-7-16 19:18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有關交通投訴組,根據經驗,通常兩個工作天之內就會確認收信,至於回信就要視乎轉交邊個機構跟進,通常港鐵跟進一般兩三星期內完成,如果係九巴就通常一個月內,如果要轉交運輸署,通常至少一個月,視乎負責職員的進度 (佢地分左唔 ...

根據政府政策, 好似必須在收到投訴信後 10 天內提供暫覆, 之後盡可能在 21 天內提供
詳細回覆。老實講, 樓主如果呢封信係句句屬實, 即使投訴上到特首辦, 都係一樣轉介返
俾鐵路公司去查, 再由適當政府部門作出答覆。

唔好以為一點, 投訴得大, 封信入到運吉就會有用, 其實全部處理手法都係一樣。

至於樓主發給運吉投訴書既可信性接近 "零", 如果呢封信係真實, 就唔需要一時用馬小姐,
一時用 X 先生。而亦提醒一點樓主, 你如果咁樣去改政府信件既內容, 只要用返信件上的
參考檔號, 一樣可以查到是否屬實。

而對比樓主你在 11 樓及開文文章的內容, 一封係 TCU 回應, 一封係 1823 回應。回信
內容都係完全不一致。想請問樓主咁樣發文有否誤導之嫌?

報告掣已按, 請站方明察 :handshake

kks 發表於 2013-7-17 11:00

原帖由 拾顓豭 於 2013-7-17 10:27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根據政府政策, 好似必須在收到投訴信後 10 天內提供暫覆, 之後盡可能在 21 天內提供
詳細回覆。老實講, 樓主如果呢封信係句句屬實, 即使投訴上到特首辦, 都係一樣轉介返
俾鐵路公司去查, 再由適當政府部門作出答覆 ...
政策的確要求21個工作天要盡量提供詳細回覆,但實際上唔係個個運輸主任都做到,個別區別的運輸主任更係慣性拖數:L

至於投訴上運吉有冇用,
就要視乎投訴內容係咩,
通常要係可以證實同調查既野,先至話上運吉會特別有用,
例如隔離B2 板早前個別巴士公司大量收車,運吉可以額外做的事,係做客量調查。
又例如鐵路涉及故障處理,
你咬住運輸署唔放的話,運輸署都會答句話會加強監察的 (但實際有冇用就....)

但如果只係一般員工既服務態度,
除非對安全有明顯的影響,
如果唔係,轉上運吉,其實係一D用都冇

至於樓主的信,
其實在#1, #11 既信都已經唔係原版黎,
個人覺得,
如果涉及的係「投訴人對相關機構處理投訴的手法作出的評論」,改就無咩所謂
但本身封投訴信同埋機構回覆,係寄出左就係寄出左,
就算呢度改左,
都唔代表 TCU 同運吉保留既版本有改到

希望樓主明白,
於討論區咁做,可能最多都係比其他板友話幾句,
但如果於正式的工作環境,不斷篡改原始的文件,尤其是合約之類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有機會獨犯「偽造虛假文書罪」。

我明白樓主不斷改信可能係唔想繼續比版友批評,其實另一方面,寫投訴信寫得唔夠好,本身唔係大問題,我亦相信無人會一出世就識寫投訴信
但回個文回顧下自己下次投訴,
在「投訴事項」及「投訴信寫作」兩方面可以如何做得更好,
會比不斷修改信件好

[ 本帖最後由 kks 於 2013-7-17 11: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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