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巴士改動最終審批權是否機管局?
以前曾經聽聞,開辦新機場巴士線(專營巴士)除了要得運輸署批准外,同時也要獲香港機場管理局批准才可以開辦。不知若果RDP建議機場巴士作出重組或改動,巴士公司是否也需要知會機管局?
改動最終審批權是否運輸署還是機管局?
希望高人解答 法律上,專營巴士路線一切事宜的決定權屬於運輸署署長,詳情見香港法例第230章《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當然,署長行使有關權力時,實際上與巴士公司和其他受影響人士/機構(包括區議會、機管局等)有商有量,而機管局亦有權管理機場範圍內的地面交通。
[ 本帖最後由 ArnoldC 於 2013-9-10 22: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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