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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士迷交流天地 (B22) 及列舉及統計地帶 (B2iii)重組
admin
發表於 2013-12-12 15:53
巴士迷交流天地 (B22) 及列舉及統計地帶 (B2iii)重組
(即時生效)
列舉及統計地帶 (B2iii)併入巴士迷交流天地 (B22),另站規如下條文,不適用於巴士迷交流天地 (B22)分板。
16. 不得張貼灌水文章。灌水文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類別:
a)篇幅短少,內容空泛或沒有建設性之文章;
f)閒聊式之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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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迷交流天地 (B22) 及列舉及統計地帶 (B2iii)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