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cf 發表於 2014-5-21 15:00

(轉貼新聞) 港鐵三次嚴重延誤罰款四百萬元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433179

東鐵上月尾因為信號故障,一度全線停駛半小時,而且在事發後二十分鐘才通知傳媒,運輸及房屋局回覆立法會港鐵上月事故有按規定,在八分鐘內通知運輸署,政府已經要求港鐵檢討通報傳媒的安排,讓市民可透過傳媒知道最新信息,至於連今次事故,港鐵東鐵線由去年五月到今年四月有三宗事故因機件故障,引致延誤要罰款共四百萬元。


4M濕濕碎啦, 車費加番咪得囉:L
我覺得董事局所有成員一齊減人工去俾呢4M仲有效囉

K仔 發表於 2014-5-21 17:00

向來九折優惠款項只等於港鐵盈利的一小部份,而事故罰款又只佔九折優惠的一小部份,罰款?象徵式而已,對港鐵來說只是 R 痕吧。

ArnoldC 發表於 2014-5-21 21:51

原帖由 tongcf 於 2014-5-21 15:00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4M濕濕碎啦, 車費加番咪得囉:L

政府係咪應該正式立法規管港鐵車費呢?

kei_hk 發表於 2014-5-21 22:03

原帖由 ArnoldC 於 2014-5-21 09:51 PM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政府係咪應該正式立法規管港鐵車費呢?

可加可慢﹐算唔算係法律規管?

ArnoldC 發表於 2014-5-21 23:23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4-5-21 22:0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可加可慢﹐算唔算係法律規管?


唔算,應該只係行政指令。而且《香港鐵路條例》規定,如果行政指令對港鐵造成商業損失,政府要埋單。



相反,《電車條例》規定,修訂收費需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公共巴士服務條例》都規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制定收費表,而且兩者都無須政府埋單。

[ 本帖最後由 ArnoldC 於 2014-5-23 09:24 編輯 ]

BlackBird 發表於 2014-5-22 00:13

MTR年年賺10幾億,4M?濕濕碎!

比左4M又可以加價

KG1428 發表於 2014-5-22 22:51

不如比MTR暫緩加價一年

kchole 發表於 2014-5-22 23:08

新加坡都有罰款機制,可以參考一下
http://app.lta.gov.sg/apps/news/page.aspx?c=2&id=ecf717da-6819-4ccb-adc4-4fcfe06c5ec7
以SMRT為例,在2013年,SMRT 4單野被罰S$86萬,約HKD533萬
http://www.smrt.com.sg/Portals/0/PDFs/About%20SMRT/Investor%20Relations/Media%20Release%204QFY13%20(30%20Apr).pdf
其2013盈利就是S$1.1億,約HKD6.8億
當然SMRT在新加坡有其他業務,好難直接比較,但香港MTR罰得400萬實在太少了吧: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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