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時調整判刑。 原帖由 admin87 於 2015-7-26 22:43 發表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現暫停一違規站友之貼文權。
標題:2015年7月退出載客行列巴士討論
標題號:911485
分板:B0
違規站友:kanboy3441
回應編號:#5
違反站規:27
判決:暫停貼文權 14天
理由︰
站友指車輛HV8152 / HV6769於7月26日已除牌,惟 ...
有站友指出, kanboy3441已非首次發放虛假消息,
現修訂判刑, 改為慣例之停板30日,
如有再犯, 會判停板30日以上。
因本人疏忽而誤設刑期, 在此致歉。
B0板主
admin87 31/7/2015
AV448 HT1936
已除牌
來源
運輸署車輛登記號碼網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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