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11月第1次標書(標書編號:SV/TEN/15/037)
(A2) 廢舊巴士 (不需退還零件)車牌 首次登記年份 型號 現址
1 HN8024 1998 丹尼士巨龍12 米 (冷氣) 沙田廠
2 HL6558 1997 丹尼士巨龍12 米 (冷氣) 沙田廠
3 HL7245 1997 丹尼士巨龍12 米 (冷氣) 屯門廠
4 HL7522 1997 丹尼士巨龍12 米 (冷氣) 沙田廠
5 HL8186 1997 丹尼士巨龍12 米 (冷氣) 沙田廠
6 HL8373 1997 丹尼士巨龍12 米 (冷氣) 沙田廠
7 HL6522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屯門廠
8 HL6542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荔枝角廠
9 HL6958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10 HL7308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11 HL7491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12 HL7646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九龍灣廠
13 HL7825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14 HL8189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15 HL8354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16 HL8428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17 HL2452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大埔廠
註1:上述(A2)各項(第1 至第16 項)以現況出售,無零件退還需要,中標者須負責所有運費及風險,並
聲明所投車輛將會用作“拆卸”或“出口”。
註2:特定項目(包括錢箱、八達通裝置、路訊通MMOB 播放系統、報站系統、電子路線牌系統、巴
士黑盒裝置、對講機系統、滅火筒與及閘門電子感應膠邊)並不包括出售之列。
註3:中標者必須於2015 年11 月17 日或之前將投得之巴士拖走。九巴有權就逾期未拖走之巴士向中
標者收取倉租,及/或對有關巴士作出任何安排,及/或沒收中標者所繳交之保證金。
(A3) 廢舊巴士 (需退還部份零件)
車牌 首次登記年份 型號 現址
1 HL6747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2 HL7478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九龍灣廠
3 HL8278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屯門廠
4 HL8355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屯門廠
5 HL8446 1997 富豪11.3 米 (冷氣) 沙田廠
註1:上述(A3) 各項以現況出售,中標者須保留及退還部份零件,負責所有運費及風險,並聲明所投車
輛將會用作“拆卸”或“出口”。個別巴士之留件詳細資料請見附錄1 ,或與九巴聯絡。
註2:特定項目(包括錢箱、八達通裝置、路訊通MMOB 播放系統、報站系統、電子路線牌系統、巴
士黑盒裝置、對講機系統、滅火筒與及閘門電子感應膠邊)並不包括出售之列。
註3:中標者必須於2015 年11 月17 日或之前將投得之巴士拖走。九巴有權就逾期未拖走之巴士向中
標者收取倉租,及/或對有關巴士作出任何安排,及/或沒收中標者所繳交之保證金。
標書編號:SV/TEN/15/037
截標日期及時間:2015 年11 月9 日(中午12 時正)
如果有人留3AD的話,HL7522留得過,生前車況不俗的。
nickk 發表於 2015-11-5 07:01
如果有人留3AD的話,HL7522留得過,生前車況不俗的。
係現有既標書條款中,"本地保留"並非一個選擇
本帖最後由 DW8306 於 2015-11-6 02:48 編輯
直角=1507 發表於 2015-11-5 20:34
架車 "出口" 之後外地既物主點處理中標者係無權過問既
係丫...買家要提供出口報關文件返採購組喎
出口:
買方必須於拖走車輛後三個月內通知九巴,有關車輛之出口日期及目的地,並向九巴呈交出口舊車輛之相關文件以茲証明。
九巴好簡單總之要架車係香港消失
你估好似大陸佬講中英聯合聲明咁,提左貨後賣家就無權過問呀?;P
真係咪話我唔塞錢入你袋呀:lol 本帖最後由 DW8306 於 2015-11-7 02:39 編輯
直角=1507 發表於 2015-11-6 20:49
買左 -> 出口去印度 -> 再運番香港
你要報關文件我咪"出口"一次俾你睇囉
你玩過CEPA未呀?
你出得起呢個來回程運費連雜項開支再加入口關稅再同返黎我打咀砲吧;P
為左學人擦邊球同錢作對,真係唔知讚你叻定話你蠢好;P 直角=1507 發表於 2015-11-7 08:28
本來淨係話留
跟住要計錢
咁駛唔駛限埋時間呀?
大爺講咁多"可行"既留車方法出黎都改變唔到九巴更改左標書條款後到目前冇人留到車既事實
此post已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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