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54-HN8897
發表於 2016-1-11 10:50
本帖最後由 VA54-HN8897 於 2016-1-11 10:51 編輯
admin87 發表於 2016-1-1 21:47
站務人員只有責任決定有否違反站規。
有關商業機構如果認為有人做法不妥,
恕直接,其實貴站講不犯法同時,是否應考慮貴站作為巴士圈子內重要一員要有什麼標準?
從前巴士業界和巴士迷組織間自發地互相尊重,法律上都沒有明文要求
要等到某些貴站認為是正式的商業機構向你表示有問題,是否已經太遲?
我也明白管理員的能力只可按照站規做事,某程度上也令工作受限,但站規亦要按需要而改變,正如港鐵對大型樂器的限制一樣
應否修改標準以更乎合需要,事在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