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wp 發表於 2016-1-6 16:44

「高鐵」香港段的服務經營權問題

本帖最後由 hkwp 於 2016-1-6 17:07 編輯

一直以來,很多人都以為港鐵公司將會經營高鐵香港段,而且高鐵香港段港鐵網站中的服務經營模式也這樣介紹:「香港特區政府決定採用經營權模式,由政府出資委託港鐵公司規劃和興建高鐵香港段。工程完成後,港鐵公司將獲政府邀請按服務經營權協議經營高鐵香港段,並向政府按年繳付服務經營費。」

但從部份資料看出高鐵香港段的服務經營權仍未發出。

在2014年,《九廣鐵路公司二零一三年年報》中的總裁報告書有提及有關日後管理及營運「高鐵」香港段的可行性,用詞較進取:「…,公司已與相關政府政策局進行初步非正式接觸,探討有否機會參與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香港段日後的管理及營運。有別於沙中綫將來會連接並全面整合現時東鐵綫及西鐵綫,高鐵是完全獨立的鐵路項目,將連接西九龍及廣州。由於九鐵公司管理授予港鐵公司的服務經營權,已積累了六年經驗,我們認為公司可在政府現正進行相關的規劃過程中,尤其服務經營權安排的事宜,作出貢獻。…」

到2015年,在《九廣鐵路公司二零一四年年報》中的總裁報告書亦再提及有關「高鐵」香港段的營運模式,但用詞則改為較被動:「…展望未來,由於廣深港高速鐵路項目可能對現有城際服務和東鐵跨境服務構成潛在影響,公司正期待政府就該鐵路未來營運模式所作的決定。…」

到2016年的今天,《明報》亦有在報道中提及:「…馬時亨強調港鐵未「娶入門」,仍未被選定為高鐵的營辦商,行車情况亦有待與內地當局商討,故目前不適宜交代。…」
其實政府過有沒有交代高鐵香港段的服務經營權的程序呢?

歡迎討論,謝謝。

JCSCANIA 發表於 2016-1-6 17:23

泛民派已經拉布, 唔比錢佢高鐵.....
仲有未有一地兩檢, 為泛民派擔心李波失蹤事件.:Q

h2o 發表於 2016-1-7 00:40

電視台早幾日已經提過(高鐵經營權MTR未到手)

樓主引高鐵網站段文字用字同維基頗類似,估計係由同一份政府交立法會文件改寫出來。
http://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panels/tp/tp_rdp/papers/tp_rdp-thbtcr11658199-c.pdf

當中關鍵兩句:
第10段:把該項目直接批給港鐵公司是最實際可行的安排。
第16段:政府決定採用服務經營權模式推行香港段。

但睇立法會最新背景資料
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panels/tp/tp_rdp/papers/tp_rdp20151204cb4-286-3-c.pdf
- 在2008年4月22日,行政會議決定採用服務經營權模式以落實高鐵香港段鐵路項目
- 在2009年10月20日,行政會議決定要求港鐵公司根據服務經營權模式進行高鐵香港段的建造、測試及試行運作。
- 政府當局於2010年1月26日與港鐵公司簽訂委託協議,委託該公司進行高鐵香港段項目的建造和試行運作。

咁問題就係,文字上冇交代試行完之後實際營運,究竟係因為out of scope而被省略定真係冇簽訂作實呢。我個人就稍為相信係後者,但就算係咁,學維基班地鐵迷話齋,一口咬定2008年已經決定咗,只差未簽約。所以個人所見,對九鐵不必有咩希望,除非MTR真係差到要被放棄(但都擺明有傾向仲點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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