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452 發表於 2016-3-3 15:54

機場巴爆軚炸傷兩乘客 城巴否認控罪

去年2月8日,城巴一輛E21A路線機場巴士,於行駛途中突然「爆胎」,炸穿車廂,兩名坐在座位上的乘客受傷,其中一名傷者骨折。
城巴被票控一項沒有保持輪胎適合使用罪,今於荃灣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7日作預審。

城巴竟然唔認罪,即係怪輪胎公司?:L
如果乘客想索償,應該告邊個?:o

Source: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052893/


kei_hk 發表於 2016-3-3 16:02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16-3-3 16:03 編輯

個人去睇﹐應該無人可以証明爆軑是否同當時路面有異物有關﹐所以存在一個疑點。

乘客要索償﹐只需向車主(城巴)提出便可﹐自自然然由第三者保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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