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vinSJ743 發表於 2016-10-26 15:19

HT408 發表於 2016-10-26 15:27

個經理仲有無面目見佢上司;P

DK704_3N133 發表於 2016-10-26 15:27

意料中事,過堂果時個經理咁ge表現。

kay 發表於 2016-10-26 15:49

城巴會唔會上訴;P


firstcar 發表於 2016-10-26 15:57

審裁官狠批城巴的經理鄭先生,指他說法雜亂無章,竟認為車長離開座位比因疏忽導致交通意外更嚴重。

http://www.hk01.com/%E6%B8%AF%E8%81%9E/50644/%E5%9F%8E%E5%B7%B4%E8%BB%8A%E9%95%B7%E8%88%87%E4%B9%98%E5%AE%A2%E5%8F%A3%E8%A7%92%E4%BA%92%E6%8B%8D%E5%BE%8C%E8%A2%AB%E7%82%92-%E5%8B%9E%E5%AF%A9%E5%AE%98%E6%8C%87%E8%99%95%E7%BD%B0%E5%A4%AA%E5%9A%B4%E8%8B%9B-%E8%BB%8A%E9%95%B7%E5%8B%9D%E8%A8%B4


87B 發表於 2016-10-26 16:05

kay 發表於 2016-10-26 15:49
城巴會唔會上訴

仲上訴? 未衰夠呀!

da54 發表於 2016-10-26 16:37

證明我無睇錯法例,離開巴士先違法,離開司機位唔算.....

P.S. 個官都未提「合理辯解」呢樣野添,可能因為根本無違法。

河灣西 發表於 2016-10-26 17:12

da54 發表於 2016-10-26 16:37
證明我無睇錯法例,離開巴士先違法,離開司機位唔算.....

P.S. 個官都未提「合理辯解」呢樣野添,可能因為 ...

請問邊度睇到判詞?

dogdog002 發表於 2016-10-26 17:45

kay 發表於 2016-10-26 15:49
城巴會唔會上訴

分分係HR果邊見到呢件事以為可以慳番筆長期服務金先炒人,點知仲唔見多筆。

hz6751 發表於 2016-10-26 17:52

都叫做一間有規模公司,無理由無法律部?無理由上法庭前不去找公司法律部提供法律建議及盤算一下自己勝算?
又沒有理由不找律師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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