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標建造 新"7號滅火輪"
政府招標建造 新 "7號滅火輪",但睇返其設計要求, 似係主要做救援, 包括 : -
(1) 作為機場救援船 CB1 及 CB2 的後備替代用船;
(2) 具備生化輻射防護及除淨功能, 用以 : -
(a) 運送訪港核動力軍艦上懷疑受核輻射感染的傷患者上岸; 及
(b) 於大亞灣核電廠發生事故而影響香港時, 負責運送救援人員前往受影響地方, 在船上進行除污工作, 及送回陸上安全地方.
設計總船長 : 33 - 35m
設計船寬 : 不超過12m
設計air draft(水線上船高/淨空高度) : 少於7.8m
航速 : 35節
鋁質船體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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