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節目贊助商品/服務的利與弊
相信各版友在《高朋滿座》賣地鐵"廣告"貼文,有不同的討論,令我想起電視節目內商品/服務贊助的利與弊。自廣管局放寬了「電視節目放寬贊助商贊助限制」的規定,電視節目內便多了不同種類的商品/服務,
但先決條件是不影響節目對觀眾的品味為原則。
於是,各大贊助商,紛紛贊助電視台的節目。
各電視台的節目贊助形式如下:
TVB、ATV:在資訊節目、劇集贊助商品/服務;範圍廣泛。
有線:在自製的資訊節目、飲食節目贊助商品,但點到即止。
有人認為,電視節目顯示贊助商品/服務,有助提高節目的真實感;
但有人反對,認為會對節目內容的質素下降。
究竟誰是誰非? 觀迎討論。 原帖由 鄭笑 於 2006-5-25 04:22 PM 發表
其實地鐵果個都唔算太過,只係「順便」,「橫掂都係」姐…
如果個藝員直接在劇裡渣住產品賣廣告,先算喇!!
這些廣告最主要被人反對的原因,就是因為在暗地裡賣廣告,潛移默化地影響觀眾。
反而拿著產品賣,卻不會給人太大潛而默化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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