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2 月,B3 路線城巴沿屯門鄉事會路駛至兆麟輕鐵站附近時,與一列 507 綫輕鐵列車相撞,輕鐵服務一度受阻。港鐵周二(11 日)入稟區院,指意外是城巴司機疏忽、違反謹慎責任引致,向城巴索償逾 171 萬元。
KG1428 發表於 2025-2-12 16:19
由於R1有相同標題確認城巴司機有錯
需要向港鐵公司索償
HR1377 發表於 2025-2-12 16:25
港鐵除了向城巴司機索償外,仲有城巴巴士公司
除非有證據證明司機蓄意撞向輕鐵,否則根據努工法例,城巴司 ...
京华客车 發表於 2025-2-13 00:30
當時的城巴是新世界集團旗下,為什麼會找善水賠償?
JX9097 發表於 2025-2-12 20:50
原文冇提到向司機提民事索償
「現要求作為車主及涉事司機僱主的被告賠償共1,711,628.89港元連同利息」
08x200-201 發表於 2025-2-13 02:20
我覺得今次事可能系單純走个程序
因為最後个judge判幾多,个保險系拿到个judgements之後肯定會處理,因為 ...
京华客车 發表於 2025-2-13 00:30
當時的城巴是新世界集團旗下,為什麼會找善水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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