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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江玉歡發現安全帶法例疑似寫錯 只適用於20260125後出牌巴士 [打印本頁]
作者: da54 時間: 2026-1-29 22:30
標題: 江玉歡發現安全帶法例疑似寫錯 只適用於20260125後出牌巴士
https://www.facebook.com/yukfoon ... kMwhsU2kfMff95J5wgl
江玉歡 Doreen Kong
【何時才要罰|未有配戴巴士安全帶】
近日,就巴士配戴安全帶事宜,市民紛紛表達不同意見。今日有市民問我最新修例的相關罰則條款。首先多謝熱心市民的提問。
根據經修改後第374F章第8 D條,乘客乘坐第8AB條適用的巴士座位,才會有配戴安全帶的責任,及受制於不遵從的罰則。而第8AB條,祇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
換言之,對於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記的巴士,縱使它們有安裝安全帶,乘客為確保安全,可自願配戴,但不配戴並不會負上刑責。
希望政府能解說清楚條文,免公衆誤以為有關配戴的規定罰則適用於所有巴士。
(, 下載次數: 44)
==
似乎真係寫錯例,因為強制佩戴安全帶法例係 8D,但 8D 寫明只適用於 8AB 適用的巴士。
而 8AB 適用範圍有真係寫明係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
今次真係唔只局長要解畫,可能律政司司長都要出嚟了......
作者: tommy14D 時間: 2026-1-29 22:46
所以城巴唔係舊巴士加安全帶係咁?
作者: tommy14D 時間: 2026-1-29 22:47
全部議員都冇睇條例就過😂
作者: 天空之神 時間: 2026-1-29 22:54
以後出街要開住 1005 先上車
作者: kay 時間: 2026-1-29 22:54
睇落似抄上面又抄D唔抄D
上面司機個PART有講before某個日子點處理
作者: da54 時間: 2026-1-29 23:05
再睇返上年九月政府交俾立法會份文件,只係講「上述」兩個字..... 但呢個「上述」係指 20260125 後裝安全帶嘅巴士,定係所有有安全帶嘅巴士?似乎無人研究過
(, 下載次數: 41)
作者: Fuk19805 時間: 2026-1-29 23:07
每個月俾幾百萬養一大班唔用腦嘅議員,只會淪為裝飾品
作者: KMBe500 時間: 2026-1-29 23:13
江玉歡你當時好似係議員黎喎,嗰陣你唔睇清楚? 依家離開咗先講?
講到唔關你事咁
作者: 3av188 時間: 2026-1-29 23:18
議員特登留扇窗都要俾你話,做人真係難。
作者: ccchhhuuunnn 時間: 2026-1-29 23:19
花生會唔會太大粒?
作者: dubbies 時間: 2026-1-29 23:49
咁唔單止巴士安全問題, 即係法律都寫唔好? 咁好大鑊喎
作者: AngusTsung 時間: 2026-1-29 23:51
across 或成最大贏家
作者: AndyCPH 時間: 2026-1-29 23:58
專利巴士同港鐵巴士暫時未有車係2026年出牌
所以暫時專利車 冇一架適用於相關法例
作者: KMBe500 時間: 2026-1-30 00:02
真相大白,佢當時喺另一間房傾緊網約車條例,無暇審議今次條法例………佢啱啱喺<<又係時候同一天講再見>>解釋
作者: limited 時間: 2026-1-30 00:03
執法機構依法辦事的話
呢一刻所有專利巴士都唔可以捉乘客冇戴安全帶
或者解釋到近期係咁話可以拉長宣傳教育期
作者: YellowWorksheet 時間: 2026-1-30 00:06
呢刻有漏洞,但以而家美麗新香港,最終實會同你釋法兼修例。
作者: da54 時間: 2026-1-30 00:06
月頭新聞稿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1/08/P2026010800199.htm
由一月二十五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乘坐這些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座位乘客均須佩戴。
然後連登有人 quote 返免針紙JR案:
判詞:官員權力源自法律 非新聞公告
高浩文於判詞首段即指出,政府官員的權力源自法律,而非新聞公告。(A Government minister gets his or her legal powers from legislation – and not from an announcement made in a press release.)今次司法覆核的爭議,關乎醫衞局局長在新聞稿公布二萬多張免針紙失效的決定,是否合法。
似乎都好難拆......
作者: da54 時間: 2026-1-30 00:08
不過家陣群情洶湧,如果有修例嘅機會,似乎難啲再加辣
作者: ccicoltd 時間: 2026-1-30 00:10
https://www.td.gov.hk/tc/road_safety/sb/ (至少在這一刻) 並沒有那一句。
法例要求
《2025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2號)規例》及《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
自2026年1月25日起,下列新登記的車輛種類的指定座位必須安裝安全帶*:
- 巴士(包括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
- 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及
- 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
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司機或乘客均必須佩戴安全帶。
另外,所有學生服務車輛必須在2028年12月31日之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未能符合規定的車輛在該日起將不能提供接載學生的服務。
* 安全帶及固定點必須符合有關法例的要求。
作者: ccicoltd 時間: 2026-1-30 00:15
其實不是新鮮事,有時候在一句中寫了個「or」已跟立法原意有天淵之別。我在工作上遇過,只是那些問題不會牽涉 700 萬人。
作者: s3n370 時間: 2026-1-30 00:24
kay 發表於 2026-1-29 14:54
睇落似抄上面又抄D唔抄D
上面司機個PART有講before某個日子點處理
之前議員瀨有幾條法案擺埋一齊同步審議,
明明條car seat例就係同期。
咁明顯嘅分別都睇唔到,今次大大支回力鏢仲要拆自己台
作者: eternalflame 時間: 2026-1-30 00:53
逗咁多人工然後賴人地俾咁多法例佢地審
作者: YellowWorksheet 時間: 2026-1-30 01:18
da54 發表於 2026-1-30 00:08
不過家陣群情洶湧,如果有修例嘅機會,似乎難啲再加辣
原來25年9月17日立法會文件都有提及只限新登記車輛:
把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規定擴展至所有新登記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包括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及特別用途車輛)及其座位,如座位已配備安全帶,乘客必須配用;
唔知點解對外宣傳時完全唔提及,不斷講只要搭任何一架巴士都要強制佩戴。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01:34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6-1-29 22:54
以後出街要開住 1005 先上車
假設係真,開住1005都唔實際啦,我都係果句不如加落去ETA度
然後我繼續搭鐵先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01:35
KMBe500 發表於 2026-1-29 23:13
江玉歡你當時好似係議員黎喎,嗰陣你唔睇清楚? 依家離開咗先講? 講到唔關你事咁 ...
係囉,其實而家佢咁講有點風涼話意味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01:37
YellowWorksheet 發表於 2026-1-30 00:06
呢刻有漏洞,但以而家美麗新香港,最終實會同你釋法兼修例。
係,我一直都唔樂觀,預咗之後都要一直落地底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01:39
da54 發表於 2026-1-30 00:08
不過家陣群情洶湧,如果有修例嘅機會,似乎難啲再加辣
走塑咪又係繼續,so what
作者: limited 時間: 2026-1-30 02:21
本帖最後由 limited 於 2026-1-30 02:30 編輯
未fact check
有網民話往年立例坐小巴強制佩戴安全帶,做法都係規管乘客乘搭法例生效日之後的新登記車輛必須佩戴安全帶,
但向公眾宣傳時都係話如座位裝左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
作者: ccchhhuuunnn 時間: 2026-1-30 02:34
YellowWorksheet 發表於 2026-1-30 01:18
原來25年9月17日立法會文件都有提及只限新登記車輛:
把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規定擴展至所有新登記的公 ...
9月5號已經刊憲
先訂立後審議 9月10日提交立法會
咁多人咁多對眼都睇唔到
唔好話行政立法機關,巴士公司legal都應該要睇到
成件事其實係咪為咗親自示範Swiss Cheese Model嚟證明安全帶嘅必要?
作者: ccchhhuuunnn 時間: 2026-1-30 03:04
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6-1-30 03:07 編輯
好似係冇咁嘅講法
7B.私家車、的士及公共小巴後排座位的乘客須配用安全帶等
(1)除第10條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作為乘客乘坐在私家車、的士或公共小巴的一個後排座位上,但如他已用為其座位而設的安全帶(如有的話)穩妥繫於其座位上,則不在此限。 (2002年第148號法律公告)
係唔知點解8AB同8D唔係跟呢條7B嚟抄
作者: s3n370 時間: 2026-1-30 03:55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6-1-29 18:34
9月5號已經刊憲
先訂立後審議 9月10日提交立法會
咁多人咁多對眼都睇唔到
立法條文要拎去會去到巴士公司legal度vet?
不過就算佢哋睇到,唔關自己事都未必會理。
作者: s3n370 時間: 2026-1-30 03:55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6-1-29 18:34
9月5號已經刊憲
先訂立後審議 9月10日提交立法會
咁多人咁多對眼都睇唔到
立法條文要拎去會去到巴士公司legal度vet?
不過就算佢哋睇到,唔關自己事都未必會理。
作者: ccchhhuuunnn 時間: 2026-1-30 04:06
s3n370 發表於 2026-1-30 03:55
立法條文要拎去會去到巴士公司legal度vet?
不過就算佢哋睇到,唔關自己事都未必會理。 ...
我相信負責任公司legal會審視同公司業務相關法例
再有相應公司政策安排、制定各員工protocol/指引甚至傳遞公眾訊息
因為公司每個行動都受法律所限
等同binding contract
確實唔關自己事
不過馬後炮講,醒目嘅應該一早發現問題去制止更大問題出現。而唔係政府訊息同法律條文唔一致但繼續盲跟搖旗吶喊。例如車長或車廂廣播話1月25號開始乘客根據法例要全部配戴安全帶,已經好大可能係錯誤訊息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05:31
limited 發表於 2026-1-30 02:21
未fact check有網民話往年立例坐小巴強制佩戴安全帶,做法都係規管乘客乘搭法例生效日之後的新登記車輛必須 ...
其實而家講咩都冇用,到長官上嚟果陣可以點?一樣要同佢地打交道,一樣話有咩留番同個官講etc.
作者: s3n370 時間: 2026-1-30 05:38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6-1-29 21:43 編輯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6-1-29 20:06
我相信負責任公司legal會審視同公司業務相關法例
再有相應公司政策安排、制定各員工protocol/指引甚至傳 ...
我唔係講審視已立嘅法例,而係立法之前會唔會pass條條文,叫巴士公司就住條條文俾意見。
不過就算無的話,隔一浸航運交通界議員問照計係佢嘅職責。
同埋未立法都有哂廣播去提醒,再提醒其實又無錯架喎。
作者: ccchhhuuunnn 時間: 2026-1-30 06:21
s3n370 發表於 2026-1-30 05:38
我唔係講審視已立嘅法例,而係立法之前會唔會pass條條文,叫巴士公司就住條條文俾意見。
不過就算無的話, ...
相信高層次原則一定有問業界摸底探討可行性
所以點解一路估計好大機會係巴士公司高層近年過份崇尚跳飛機等派車彈性嘅效益而揀一刀切,如今可能發現捉蟲
但去到條文細節就好大機會冇
之但係理論上提交立法會審議已經算公眾參與部份,撇除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及質素,公眾包括巴士公司都係公眾亦可表達意見,條文內容喺提交立法會已經係公開
之但係現實冇嘢發生到咁解
至於廣播等呼籲訊息當然未必有責任,但如果有部份內容講及係法例要求就會變錯誤資訊
作者: JR5204@26M 時間: 2026-1-30 06:38
佢地全部都係橡皮圖章嚟,根本唔會睇內文
作者: kay 時間: 2026-1-30 07:02
依家個年代法例唔完善咪再改
不過一個姓江一個陳係度大合唱
只係見到樣野
不在其位方能暢所欲言
好似曾X偉/王X藍都係走左先話大台山頭主義大到管唔掂
作者: s3n370 時間: 2026-1-30 07:22
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26-1-29 23:50 編輯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6-1-29 22:21
相信高層次原則一定有問業界摸底探討可行性
所以點解一路估計好大機會係巴士公司高層近年過份崇尚跳飛機 ...
又好難怪估錯嘅,之前小巴立例都無影響客量。
立例時由治及㷫都知道多佐人會超合作,而場大火嘅关爱影響不容忽視而果刻已經返唔到轉頭住。我只係話返唔到轉頭住,招標都捉佐蟲啦,都唔係平民百性改番轉頭。
理論上條例通過佐係人都會睇到。
而實際上那怕廣播同法例不符頂多係投訴而唔會有損失
相反多佐人戴那怕係法例無咁嘅要求,萬一出事都唔駛賠咁金,
唔係講緊無戴傷D話佢疏忽賠少D,而係戴佐無咁傷果班。
作者: s3n370 時間: 2026-1-30 08:19
kay 發表於 2026-1-29 23:02
依家個年代法例唔完善咪再改
不過一個姓江一個陳係度大合唱
Supposed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運輸署講野嘅睇title段估唔係第二三都係頭十(利申只係段估無check架構圖)。
之後一跳已經上到兩個前署長出聲,反而現任果個無佐影。
陳美寶都叫做頂頭局長,Hellosss局長解完旅遊叫做掹車邊但都要踩入去講多兩句。
成日有傳收埋嘅實有任務,唔通現任係下一個劍后?
作者: ccchhhuuunnn 時間: 2026-1-30 08:24
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6-1-30 08:29 編輯
s3n370 發表於 2026-1-30 07:22
又好難怪估錯嘅,之前小巴立例都無影響客量。
立例時由治及㷫都知道多佐人會超合作,而場大火嘅关爱影響不 ...
四隻字「神推鬼㧬」
多年來N咁多單意外
做咗N咁多個安全風險檢討
諗咗一萬個corrective/preventive actions交功課又要有一大堆KPI績效要做去落實
神推鬼㧬下一步一步就去到今日境況但又冇人中間提出問題
大部份強制法例未實施前都有適應期過渡期自願期
但離地決策者似乎當咗過去十幾年,由高危座到全車安全帶自願配戴係一個過渡
而現實係根本大部份人都冇用嘅時候,變咗從來都冇過渡,而係一個big jump
成日話分得開市區巴士,又或者各項次序唔同,成個故事會改寫
而家成件事一方面大眾已經失去理性同情緒化,合理同唔合理理由加上大量消極極端同抽水,成個論述政府跟本無力逐一招架,另一方面有份立法嘅一來卸膊二來藥石亂投,而當權者依舊唔理細節粗疏繼續強行辯駁
本身都有機會過多一排消化咗又唔執法(住)就可能無事無幹過到骨,但而家仲要條例有bug就更麻煩
已經演變到純粹政治問題
作者: 天空之神 時間: 2026-1-30 08:30
即係要好似 2006-2010 咁將架車登記年份大大隻字寫車頭?
作者: solomon 時間: 2026-1-30 09:02
呢單嘢唔係我跟開!
作者: kay 時間: 2026-1-30 09:04
872檢討會夠有人話佢地只會諗如何更安全
不過成件事踢波咁易入籠
中間d人係真心睇漏
定還是明知有問題當見唔到
話晒班議員下面都有助理
作者: DIH 時間: 2026-1-30 09:27
照字面睇就係第5段所指的三種車,所以係指2026年1月25日起新登記車輛。
作者: DIH 時間: 2026-1-30 09:47
條文寫適用於新登記車輛,就算仔細審議,都可以認為係特登寫得鬆,這不構成「問題」。
係去到開波宣傳,運吉自己加多句「無論該車輛是否新登記」先搞到炒晒車。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09:51
睇死佢﹐都係短期內刊憲﹐修正 "新登記" 的問題﹐其他唔攪住。
至於大家反映某些條件唔需要用安全帶﹐估計政府唔會主動做。
寧可唔出聲﹐不停講著重 "教育"﹐短期內唔執法(罰)。
留番比議員提出修例﹐再作審議。
作者: GA6749 時間: 2026-1-30 09:55
但其實呢句都有問題,因為即係一刀切冇帶嘅座位,乘客係唔可以坐
不在此限嘅前提,係要乘客扣帶;但如果個位冇帶,個不在此限並不會生效
即係之前一直話未裝帶嘅小巴都可以坐,呢個行為一直都犯緊法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09:56
巴士公司無需要去睇條例的修訂內容。就算睇完發現有問題﹐佢地都沒有責任通知政府。
反正對佢地又無影響 (佢未出牌的車﹐已經全車安全帶﹐所以無影響)
使用安全帶﹐係乘客責任﹐檢控都係乘客﹐同司機/巴士公司無關係。
乘客使用安全帶﹐一定無錯。
唔用安全帶被罰﹐自己同官解釋。
作者: leungky0528 時間: 2026-1-30 09:57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6-1-30 08:24
四隻字「神推鬼㧬」
多年來N咁多單意外
做咗N咁多個安全風險檢討
都係睇係點落個bar去睇件事
1月25日到啲車變哂新登記未又係另一個適應期
今日可以係正義敢發聲之師,聽日都可以係阻礙問題解決嘅推手
只係無幾多人係公眾人物咁,每日都要被唔識嘅人評頭品足
政府短期唔正面回應,應該引到更加多人出嚟解說另一套佢地覺得嘅規矩
到時大概就會發生唔係italk討論範圍嘅事了
盤棋係咪會變到咁大,大家都係食下花生好過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0:28
好難制訂所有情況,例如見到有啲人提出
1. 坐兩個站唔使扣
點解係兩個站?而唔係三、四、五、六個站?
兩個站又點定義(分唔分市區同公路?)
2. 公路要扣,非公路唔使扣
首先要定義「公路」
其次有啲線一個方向穿梭多過一條公路
咁又點搞?
作者: tunghang 時間: 2026-1-30 10:42
JX9097 發表於 2026-1-30 10:28
好難制訂所有情況,例如見到有啲人提出
1. 坐兩個站唔使扣
剩係上層扣,反正短途已經少啲傾向上上層,配合日常搭車習慣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0:47
本帖最後由 JX9097 於 2026-1-30 10:48 編輯
睇番運輸署網頁
似乎前議員無理解錯🙊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0:52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6-1-30 10:54 編輯
所以﹐短期內只會修正 "新登記" 的問題。
至於其他額外條件﹐短時間內不會去做修訂。
你問﹐有什麼條件可以唔用安全帶。
最簡單就在快速公路行駛期間就必須使用安全帶﹐非快速公路的路段就乘客自己選擇。
最多﹐加埋呈翔道龍翔道這一類長距離車速高﹐但又唔屬於快速公路的道路。
這樣﹐已經可以在實際環境下﹐取得一個平衡點。
*快速公路 : 受快速公路條例下的指定道路/路段
ref: link
兩個站之內唔駛扣﹐這個就唔夠客觀標準。
淨係屯門區行屯門公路出市區的路線﹐2個站..... 即係成條屯門公路了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0:53
一些流水線﹐上層的上落客﹐其實一點都唔少的。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0:56
其實一般市民真係未必知「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呢啲分別/ 識別
作者: DIH 時間: 2026-1-30 10:58
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26-1-30 11:05 編輯
而家係立法同宣傳不對稱,立法寫只適用於新登記車輛唔代表寫錯,係宣傳講錯。
條文與立法原意不符好大鑊,上立法會前應該有經律政司檢視及行政會議通過,比起運輸署新聞稿講錯,邊隻鑊易補?
至於加唔加其他限制,咪搞啦。
作者: peterkwan 時間: 2026-1-30 11:00
其實運輸署咁寫都有問題, 因為 "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 "有關座位" 可以有兩個理解, 一係如江小姐所指只包 20260125 之後出牌設有安全帶既巴士, 一係所有裝有安全帶既巴士 (不論是否 20260125 之後才出牌既巴士).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1:01
呢樣野﹐都係講教育同宣傳﹐綠色路牌就係快速公路。
同時﹐巴士公司在報站系統加入相關提示﹐在進入快速公路前作出提示。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1:05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6-1-30 11:09 編輯
以政府的方向性去講﹐佢係想一律要用安全帶﹐以安全為首﹐當然係修正條文啦。
最重要﹐政府只需刊憲就已經解決問題﹐成本都係最輕。
只需出來認衰﹐話條文有 "唔清晰" 的地方﹐現在加以優化/修正﹐即可解決爭議。
反正﹐由頭到尾﹐都係 "先定立﹐後審議"﹐當日政府刊憲話修例﹐相關條文就已經即時生效。
而家﹐都係走番相同程序。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1:12
字面上會係理解成2026年1月25日起速登記嘅車囉
因為前文後理無提及其他條件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11:14
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6-1-30 08:30
即係要好似 2006-2010 咁將架車登記年份大大隻字寫車頭?
寫落ETA最實際啦,見到啱嘅就搭,唔啱嘅就落地底
作者: tunghang 時間: 2026-1-30 11:14
kei_hk 發表於 2026-1-30 10:53
一些流水線﹐上層的上落客﹐其實一點都唔少的。
咁視乎係想邊堆人豁免,最大怨言應該係車程短嘅乘客,流水線雖然里數短但車程可以長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1:22
所以﹐只係快速公路的路段必須使用安全帶﹐就係取得一個平衡點。
行得快速公路﹐一來車速高﹐有意外時﹐安全帶發揮到的作用係最顯著。
二來﹐快速公路都沒有巴士站(大型轉車站除外)﹐即係無人會上落﹐免卻了成日有人出出入入的不便之處。
流水線﹐車程長﹐但多數都係市區街道﹐車速唔高﹐危機性相對較低。
所以﹐這類線可以不使用安全帶。
*如有途徑快速公路﹐在相關區域亦必須使用安全帶。
作者: peterkwan 時間: 2026-1-30 11:23
如果只得咁既理解, 咁就唔需要有 "如" 字, 因為2026 年1月25 日起登記既巴士一定有安全帶, 唔會有無安全帶既巴士可以在2026 年1月25 日或以後獲登記.
作者: ENS529 時間: 2026-1-30 11:26
8AB避免咗之前未裝安全帶嘅巴士犯法而唔行得,
8D就確保法例一致性而跟咗「8AB適用的巴士」
寫法例嗰個其實無問題,喺日期劃線避免爭議,
但之後解釋法例卻籠統咁包埋先前登記嘅巴士,
就似有官員誤導、處事粗疏甚至失當...
作者: kbh 時間: 2026-1-30 11:28
peterkwan 發表於 2026-1-30 11:00
其實運輸署咁寫都有問題, 因為 "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 "有關座位" 可以有兩個理解, 一係如江小姐所 ...
有關座位係374F有定義的
作者: DIH 時間: 2026-1-30 11:29
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26-1-30 11:31 編輯
個「如」可以指因過程中任何失誤以致該座位無裝安全帶,或者因設備損壞而一時間無安全帶,無得戴就無得「必須佩戴」。有少少redundant,但代表乘客無須為座位不符規定負責。
作者: peterkwan 時間: 2026-1-30 11:37
要官員解釋比大眾聽 2026 年1 月25 日之後先出牌既巴士先要帶係有 D 強人所難 (除非 2026 年1 月25 日之後先出牌既巴士同之前出牌既巴士外觀上有好大分別, 大眾普遍未上車前已經可以肉眼分辨), 咁佢地當然想簡單 D 一刀切.
作者: MP7697 時間: 2026-1-30 11:39
唔代表可以曲解法例條文
作者: YellowWorksheet 時間: 2026-1-30 11:46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根據條例,乘客乘搭此日期前登記的巴士,不受新例規限,不過他指,政策原意是保障市民安全,呼籲市民無論何時都配戴安全帶。
作者: peterkwan 時間: 2026-1-30 11:48
明白, 因為大眾根本唔會分到邊 D 巴士係 2026 年 1 月25 日後才出牌, 除非一係運輸署叫巴士公司將依家出左牌果 D 車全部拆晒 D 安全帶. 如果唔係, 你叫班官員點解釋到班市民明白?
作者: MP7697 時間: 2026-1-30 11:54
解釋清楚明白係佢地職責,唔需要我地幫佢考慮。
反而佢地宣傳話所有巴士唔帶安全帶都可以被檢控,就係曲解法例條文,甚至可以話係不誠實行爲。
個人認爲不誠實行為比近期hit的議員逆綫行駛更嚴重。
作者: DIH 時間: 2026-1-30 12:04
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26-1-30 12:07 編輯
新出牌巴士車身內外大大塊標語「在本巴士座位上必須佩戴安全帶」就搞掂,舊車安全帶係自願性質唔使拆。若要執法就只查新車,唔使理舊車。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2:20
我睇死正苦係會修改條文﹐令到舊車同樣必須使用安全帶。
而家條文係先定立後審議﹐只需刊憲就即時生效。
正苦可以用相同方法再修例的。
作者: WR309 時間: 2026-1-30 12:20
本帖最後由 WR309 於 2026-1-30 12:22 編輯
翻查先訂立後審議的5/9/2025刊憲文件, 都係寫 "本條 - (a) 適用於在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每一輛巴士..."
https://egazette.gld.gov.hk/pdfj ... d786ecb04cb7976ed1c
運吉安全帶專頁入面, 簡單字句就咁寫, 如果一整段去睇, 字面解說: (1) 在該日或之後新登記車輛必須設有安全帶 及 (2) (似乎意指 "前述車輛")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司機或乘客均必須佩戴
https://www.td.gov.hk/tc/road_safety/sb/index.html
「自2026年1月25日起,下列新登記的車輛種類的指定座位必須安裝安全帶:
巴士(包括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
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及
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
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司機或乘客均必須佩戴安全帶。」
運吉對此法例宣傳段文字上對 "前述車輛" 的定義, 如果按例及整段文字去睇嘅意思, 即要符合 (1) 加 (2) 先可以成立, 睇唔到有錯
i.e. 只適用於新登記巴士
但官方文宣上同巴士廣播上只直述 "如座位已設有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 法例將於2026年1月25日生效", 即對於公眾易入口之重點, 略去法例內其他重點, 呢點就有得拗了,
普通法執行上需要有一致性及公平性原則, 亦講求真理愈辯愈明, 律政署應該清楚呢個原則,
呢次拉埋律政署落水, 冇眼睇了
作者: slsso 時間: 2026-1-30 12:54
咁大個落台階點會自己拆左去
依家先修訂等於倒火水,明知民情都仲要加辣
嗰90件都唔會咁易俾你過
作者: ENS529 時間: 2026-1-30 12:55
kei_hk 發表於 2026-1-30 12:20
我睇死正苦係會修改條文﹐令到舊車同樣必須使用安全帶。
事旦啦,誤導宣傳嘅大錯已經鑄成,
佢之後點執都改變唔到7咗嘅事實
作者: 天空之神 時間: 2026-1-30 12:58
要重新再上會改
但社會咁多聲音,大條道理比下台階重新審視同處理
作者: kay 時間: 2026-1-30 12:59
當班議員話相信運吉有做好諮詢
然後自爆連條例都無睇清楚
反而想知仲有無big boss在後頭
作者: 天空之神 時間: 2026-1-30 13:00
果 90 件係機器黎唔會聽到野
不過比卡超政府由day 1 已經係跛腳,感覺上司局長炒既頻率都多過以往
AO 由真人材變哂做無主見的人
作者: TA7343@N241 時間: 2026-1-30 13:08
DIH 發表於 2026-1-30 12:04
新出牌巴士車身內外大大塊標語「在本巴士座位上必須佩戴安全帶」就搞掂,舊車安全帶係自願性質唔使拆。若 ...
如果跟條文加巴士服役18年限期,理論上去到25/1/2044搭巴士先全部要戴安全帶。
問題在過多幾年要戴安全帶嘅車比例去到一半一半,咁又點計。
點樣令個客仔細到睇出牌日子係25/1/2026後先要扣安全帶又係一個問題。
依家政府宣傳嘅係一刀切,唔理係咪新車舊車,只要有安全帶就要扣咪搞成咁。
以九巴為例,用白電牌代表新車,或者再窄啲嘅用V字頭或以前車牌+白電牌嚟區分,結果可能冇咁壞。
但都唔能夠準確cover今年起出牌啲巴士,事關香港唔只得九巴一間巴士公司,同埋白電牌都有5-6年產物。
除非寬限到2044年先一刀切用咁嘅罰則都未遲,市民最擔心嘅其實係放蛇執法。
作者: Man@MFHK 時間: 2026-1-30 13:11
可能呢個根本就係落台階嚟俾佢縮。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3:48
問題又係 "先定立後審議"﹐刊憲即生效﹐唔需要經垃圾局say yes 已經完成程序。
而且﹐班議員敢say no 咩
一陣間話你唔支持正苦施正﹐輕則罷免你﹐重則交國安﹐到時佢地仲大鑊。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4:01
法律文字上的確係會咁寫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4:02
能力不足都唔代表可以亂噏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4:04
會唔會「無主見的人」先係「理想人選」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4:05
依家新車出牌用番舊字母倒番轉頭
用車牌去分仲死多兩錢
作者: 6516 時間: 2026-1-30 14:11
本帖最後由 6516 於 2026-1-30 14:12 編輯
佢地自己發現先至係落台階
但被人地發現就無個階字架喇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5:19
陳局長稍後出嚟拆彈🙊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15:41
kei_hk 發表於 2026-1-30 12:20
我睇死正苦係會修改條文﹐令到舊車同樣必須使用安全帶。
我有同感,好多人好樂觀咁以為會暫緩,我就唔樂觀了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15:43
JX9097 發表於 2026-1-30 15:19
陳局長稍後出嚟拆彈🙊
有咩好拆,佢有佢硬推,我有我落地底
一定要好似走塑咁繼續硬推吖嘛,唔好縮沙啊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5:45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6-1-30 15:47 編輯
今次新聞標題係這樣寫的 :
巴士安全帶︱消息:考慮暫緩或修例 甚至撤回條例 陳美寶下午見記者交代安排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540288/
暫緩就一定﹐但暫緩幾耐﹐暫緩期間會做D乜﹐要等正苦公佈。
就算真係硬來﹐淨係刊憲修正條文﹐點都要三幾日時間。
期間﹐就要暫緩條例實施。
作者: YP5520 時間: 2026-1-30 15:46
冇人想知你樂觀定悲觀
作者: eternalflame 時間: 2026-1-30 15:49
呢件事應該無咩big boss嘅
但可以見到由治及興帶黎嘅好處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6:04
最簡單又落到台嘅做法就係暫緩(until further notice)政府就喺暫緩期間去研究點「完善」
但至於最終會唔會提案去修訂呢?
That's another story
作者: JX9097 時間: 2026-1-30 16:05
我都認同無所謂big boss
(你估big boss真係好得閒咩
連啲雞毛蒜皮嘅事都插隻手埋嚟)
只係下面表現實在太差勁
係差到遠超想像嗰隻
作者: ahken 時間: 2026-1-30 16:18
YP5520 發表於 2026-1-30 15:46
冇人想知你樂觀定悲觀
幾時連悲觀都唔講得?果然係有要解決提出問題嘅人嘅思維
作者: 6516 時間: 2026-1-30 16:34
唔駛悲觀喇, 暫緩左
係唔知暫幾耐
作者: kei_hk 時間: 2026-1-30 16:50
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6-1-30 16:52 編輯
按以下新聞報導﹐係廢除條例﹐不是暫緩。
節錄
無講幾時再提交議案﹐一日唔再提交﹐就唔會再有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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