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新聞]
譚文豪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期望巴士減至每平方米企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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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私人條例草案要求修改載客量計算方法,可沒有說要修改最高可容許載客人數。參照港鐵,如果修改標準為每平方米4人的話載客量會超過100%,但這也不會是超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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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now 發表於 2019-4-27 04:04
話說私人條例草案要求修改載客量計算方法,可沒有說要修改最高可容許載客人數。參照港鐵,如果修改標準為每 ...
正是
維持法定可載人數不變就可以處理
不過大家都知,加減班次根本係睇錢箱載客率
龍運E綫咁嘅樣,連81都話要減班
有數字只係牙力好少少咁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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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可載人數不變,以免引起超載問題,但計算載客率就跟4人/平方米計,即係企少1/3人就可以—達到要求加班的水平,以一部E500 46個企位計,企31個就可以去到加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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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甜啊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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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oz 於 2019-4-27 16:57 編輯
到時有位都唔比上, 又多幾單乘客同司機打交, 譚議員係咪會找數架?
叫運吉只用座位數目計載客率咪得
企位用黎當緩衝, 唔係太應該要企爆先加班, 唔係平時就企爆, 脫一脫班咪成村人上唔到
"副作用"係巴士公司加座位, 但絕對係好事
另一個副作用, 羊毛出在羊身上, 巴士加起價上黎會狼D law, 但差別應該好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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