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kitarolo 於 2020-7-26 22:29 編輯
丁屋大廈無論民間討論
甚至政府中人都有提出過
八萬五之後,居屋停售嚟托市
都諗過派俾丁權代替鄉郊建屋
第三方參與/合併權益,根本
係竊聽風雲3嘅劇情,實際上
都有唔少例子係屋苑式管理
不過都係一堆三層式樓宇設
圍牆或統一格式嚟興建。
高樓價嘅潛台詞就係
要有足夠租客,最基層
祗能住劏房或輪候公屋
剩低就係出咗公屋條界
又未能買私樓,一係就少得
可憐嘅居屋攪珠,太多人可
自有物業持份者一定嗌唔制。
舉個例點證明保育聲音並
唔係地產商嘅爪牙? 之後又會
話後來者唔努力先儲唔夠首期,
再而不搬出溯及既往原則,以前
破壞生態係錯,新起嘅就設法阻止
或至少限制規模、飢餓式銷售。
真係傾掂桂山島租俾香港起屋
一樣引伸誰要去嘅問題,放長者
去退休,有足夠醫療都話蝦老嘢,
島上又唔一定夠就業機會,交通免費
都要時間通勤,或者交通費原意就係
另一途經要居民進貢。
假設持有物業無租客
攞嚟擺模型都要交管理費
差餉(或/及地租)更甚有部分
租約係用租金收入嚟還按揭。
有心攪,用返呢家條界某一入息/
資產下必有居屋已經幫到中間嗰層,
全部永久居民獲丁權,銀行少咗貸款
業務可做實嘈,基層嘅最終都會輪到
公屋,居屋可能一世都抽唔到/抽得嚟
都因年齡做唔到按揭,但明知政府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