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新聞]
石澳巴士總站殘舊不堪 區議員批政府保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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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歷史建築石澳巴士總站歷經多個春秋,惟因缺乏保養,建築破舊不堪,並曾出現石屎剝落、鋼筋外露、衞生欠奉等情況。
地政總署一直以每3個月續約的短約形式將巴士站租予新巴使用,並指新巴有責任維修保養;
古物古蹟辦事處則稱建築物由地政總署管轄,古蹟辦會從文物保育角度向地署提供技術意見。
作為租戶的新巴則指,若政府有計劃為總站進行全面修葺或長遠保育,會全力配合。
當區區議員批評政府懶理保育問題,任由巴士站遭風雨摧殘。
https://hk.news.yahoo.com/%E4%BA ... 5%A2-111327290.html
要唔浪費係咪可以俾人做餐廳用途?
善水應該都唔會想放資源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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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簡單啫叫中巴個大小姐出錢維修之後再分租俾人開辦館,小食店.(反正呢幢樓都係它老豆出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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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rHenu 發表於 2021-6-15 19:06
好簡單啫叫中巴個大小姐出錢維修之後再分租俾人開辦館,小食店.(反正呢幢樓都係它老豆出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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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屎水維修,但唔俾加商業當然無得搞,一係政府搞咪整個遊客中心喺樓上,淨係租個站長室俾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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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叫好有heart 果間租左佢然後變 7-11 加服務站再插旗開線過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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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講多兩講﹐直情唔向政府租地﹐還番比政府。
然後再同政府申請租幾尺位放個站長室就算。
座樓﹐又回歸番政府﹐維修責任咪係政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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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_hk 發表於 2021-6-16 09:44
再講多兩講﹐直情唔向政府租地﹐還番比政府。
然後再同政府申請租幾尺位放個站長室就算。
根本就要交比古蹟辦統籌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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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如果唔係 每3個月續租一次& 限制用途﹐新巴年代都應該可以有其他作為。
要每3個月續租一次﹐都唔知3個月後會唔會同你講唔續租﹐承租人點解要花資源去維修。
有一個較長的租期 + 可以有其他用途(需政府審批)﹐大可以學上面所講﹐開下便利店﹑開cafe等等。
又有收入之餘﹐建築物亦可得到適當的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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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無咩商業價值既巴士總站為咩要3個月續租一次敢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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