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

 找回密碼
 會員申請加入


(B0)香港巴士車務及車廂設備 (B1)香港巴士廣告消息/廣告車行踪 (B2)香港巴士討論 [熱門] [精華] (B3)巴士攝影作品貼圖區 [熱門] [精華] (B3i)即拍即貼 -手機相&翻拍Mon相 (B4)兩岸三地巴士討論 [精華] (B5)外地巴士討論 [精華]

Advertisement


(B6)旅遊巴士及過境巴士 [精華] (B7)巴士特別所見 (B11)巴士精華區 (B22)巴士迷吹水區   (V)私家車,商用車,政府及特種車輛 [精華]
(A6)相片及短片分享/攝影技術 (A10)香港地方討論 [精華] (A11)消費著數及飲食資訊 (A16)建築物機電裝置及設備 (A19)問路專區 (N)其他討論題目  
(F1)交通路線建議 (C2)航空 [精華] (C3)海上交通及船隻 [精華] (D1)公共交通有關商品 [精華]   (Y)hkitalk.net會員福利部 (Z)站務資源中心
(R1)香港鐵路 [精華] (R2)香港電車 [精華] (R3)港外鐵路 [精華]   (O1)omsi討論區 (O2)omsi下載區 (O3)omsi教學及求助區
(M1)小型巴士綜合討論 (M2)小型巴士多媒體分享區 (M3)香港小型巴士字軌表        
 

Advertisement

 

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hkitalk.net 站務資源中心 (Z) 「處理上訴及投訴版務人員」 (Z5) 上訴委員會案件 09-007
開啟左側

上訴委員會案件 09-007

[複製鏈接]
admin54 發表於 2009-8-19 15: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Advertisement



上訴委員會現宣佈已正式為站友 id=dippy 對評分管理專員 admin35 所作的【刑期上訴】立案,
並由本人擔任本案的召集人。是次案件編號為 09-007。

召集人已把有關的上訴理據送達作出相關處分的板務人員(「辯護人」)的個人戶口。
辯護人須於上訴理據發出後的72小時內(即 2009年 8月 22日 (星期六) 3:30pm)
向召集人提出辯護理據。除非辯護人已經在Z板請假,否則辯護人在 72 小時內未作出
回覆者,可當作不提上訴理據。

上訴委員會召集人
admin54 (da54) 謹啟
[站務文章]
 樓主| admin54 發表於 2009-8-20 10:27 | 顯示全部樓層
上訴控辯雙方的理據,已發送予 10 位陪審員,
請陪審員於 2009年 8月 23日 (星期日) 10:30am 前以 iMsg 回覆,謝謝。
[站務文章]
 樓主| admin54 發表於 2009-8-24 09:40 | 顯示全部樓層
由於是次案件投票人數只有2人,根據上訴委員會附例,召集人現已通知陪審團延長投票期限48小時(以通知起計,即至2009年8月26日(三)9:40am為止)。請尚未投票的陪審員盡快投票,如已投票者則無須理會。若陪審員並無作出任何投票,將視作「沒有投票」,而非棄權。

如果期限延長後,投票人數仍然等於或少於2人,則投票會結束,並將繼續進行下一步裁決。

上訴委員會案件 09-007 召集人
admin54
[站務文章]
 樓主| admin54 發表於 2009-8-27 22:01 | 顯示全部樓層

                                    Advertisement



審理結果如下:

站友 dippy 不滿評分管理專員 admin35 於下列文章作出的判罰,
向本委員會(處理上訴及上訴板務人員委員會)提出上訴。

判刑文章:
有關原判決(暫停貼文權)通告: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420125

陪審員獲邀對以下事項進行投票,本人於延長後的限期前收到 4 位陪審員的回覆,結果如下:

1. admin35 對 dippy 違規評分而暫停貼文權 7 天,刑罰是否過重?
投票可選:「過重」、「不是過重」或「棄權」
「過重」:1 票
「不是過重」:2 票
「棄權」:1 票

根據陪審員投票,本委員會裁定所有有關上訴不成立,維持原判。

有陪審員特別指出,上訴人的上訴理據並不能夠從評分理據中看出,
因此還是依評分理據來作判決。在此本人提醒板友在評分時應清楚
寫明評分原因,以免犯規。本委員會亦建議評分管理專員加強宣傳
相關條例。

根據上訴委員會第 8 章,為免上訴機制被濫用,上訴人將被扣除iPower。
(上訴人於上訴時有 672 iPower,因此將被扣除四份一 iPower,即 168 iPower,將由站長代為執行)

本人謹代表上訴委員會,向今次的陪審員致謝,他們包括:
    * guia
    * 833637
    * s3bl416
    * SSBT
    * kd7941
    * exspeed
    * fw1321
    * EL7659
    * AMN1
    * 307

上述陪審員可以到 Y 板申領 100 iPower。

處理上訴及上訴板務人員委員會召集人
admin54 (da54)

[ 本帖最後由 admin54 於 2009-8-27 22:17 編輯 ]
[站務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會員申請加入

本版積分規則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站規|清理本站Cookies|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

GMT+8, 2024-4-18 21: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