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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hkitalk.net 站務資源中心 (Z) 「處理上訴及投訴版務人員」 (Z5) 上訴委員會 案件 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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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委員會 案件 10-009

[複製鏈接]
admin43 發表於 2010-11-6 21: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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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已委任本人處理站友 JT4686 對 B3 板主 nwfb23 (admin22) 的停板上訴,有關案件編號為 10-009。

本人初步檢視有關資料後,認為需要向 admin22 作進一步查詢。本人曾經於 2010 年 11 月 3 日以 imsg 要求 admin22 提交更多資料,並給予 72 小時的時間回覆,唯至今仍未收到 admin22 的回應。

本人剛剛把上訴理據送達 admin22(辯護人)。辯護人須於上訴理據發出後的 72 小時內,即香港時間 2010 月 11 月 9 日 8:45 pm 前,向召集人提出辯護理據。除非辯護人已經在 Z 板請假,否則辯護人若在限期內未作出回覆,可當作不提上訴理據。

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43

[ 本帖最後由 admin43 於 2010-11-6 21:05 編輯 ]
[ 站務文章 ]
KC3555 發表於 2010-11-7 01: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dmin43 於 2010-11-6 21:03 發表
站長已委任本人處理站友 JT4686 對 B3 板主 nwfb23 (admin22) 的停板上訴,有關案件編號為 10-009。

本人初步檢視有關資料後,認為需要向 admin22 作進一步查詢。本人曾經於 2010 年 11 月 3 日以 imsg 要求 admin22 提 ...

建議閣下也要交給他的私人戶口,之前有板友(包括我)提過直接送短信去其admin戶口不獲處理,要送到私人戶口才辦。
七擒孟獲尚知廉恥,但某相....
 樓主| admin43 發表於 2010-11-7 13: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C3555 於 2010-11-7 01:11 發表

建議閣下也要交給他的私人戶口,之前有板友(包括我)提過直接送短信去其admin戶口不獲處理,要送到私人戶口才辦。


根據系統顯示, 有關站務人員已經收到該 imsg

謝謝
[ 站務文章 ]
 樓主| admin43 發表於 2010-11-15 09:0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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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經多次以 imsg 要求 admin22 (nwfb23) 提交上訴理據,可惜至今仍未收到回覆。根據上訴委員會附例 4.2,「辯護人在 72 小時內未作出回覆者,可當作不提上訴理據。」

有關是次上訴的資料,已發送予 10 位陪審員,請陪審員於 201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香港時間 9:00 am 前以 iMsg 回覆,謝謝。

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43 謹啟
[ 站務文章 ]
 樓主| admin43 發表於 2010-11-18 15:06 | 顯示全部樓層
上訴委員會 案件 10-009 結果公佈

陪審員回覆本人的時限已過,由於本人正在外地工作,現簡單公佈結果。

原本停板通告: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 ... 2135&extra=page%3D1

原本違規文章: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561453

陪審員獲邀進行以下投票,本人於限期前收到 7 位回覆,結果如下:

1. admin22 (nwfb23) 的停板通告,沒有注明違規文章編號,有關停板通告是否有效?
「停板有效」: 3 票
「停板無效」: 4 票
「棄權」: 0 票
限期前收到 i-msg,沒有回覆: 2 票
限期前未收到 i-msg,沒有回覆: 1 票

2. JT4686 的原文,有沒有違反站規 34a 條?(不得煽動,發起或參與罵戰)
請選擇:
「有」: 5 票
「沒有」: 2 票
「棄權」: 0 票
限期前收到 i-msg,沒有回覆: 2 票
限期前未收到 i-msg,沒有回覆: 1 票

3. JT4686的原文,有沒有違反站規 40 條?(本站不是解決站友間私人恩怨之地方,站友間之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
請選擇:
「有」: 3 票
「沒有」: 2 票
「棄權」: 2 票
限期前收到 i-msg,沒有回覆: 2 票
限期前未收到 i-msg,沒有回覆: 1 票

根據陪審員投票,本委員會裁定 admin22 (nwfb23) 的停板通告無效,JT4686 原本的 14 日停板應被撤消。

詳細理據將於稍後公佈。

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43

[ 本帖最後由 admin43 於 2010-11-18 15:07 編輯 ]
[ 站務文章 ]
sea1986 發表於 2010-11-18 15:15 | 顯示全部樓層
八卦問一句
點解陪審團認為停板通告無效
但又認為JT4686犯咗第34a同40條站規呢?
好自相矛盾吓喎
edhong 發表於 2010-11-18 18: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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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dmin43 發表於 2010-11-18 21:2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覆以上提問:

本人於 11 月 3 日收到站長轉發的上訴內容, 並隨即向有關站友查詢是否繼續上訴

本人於 11 月 3 日初步檢視有關資料,顯示事件可能涉及誤會,認為需要向 admin22 作進一步查詢,按照上訴委員會附例 3.7 條作出調解。

直至 11 月 6 日,admin22 仍未回應 11 月 3 日發出的 imsg,所以本人按照上訴委員會附例 4.2 條正式立案審理,並要求 admin22 提交上訴理據。

本人已於上文公佈投票結果。請站友明白整理詳細理據需時,如有其他疑問,請盡可能於公佈詳細判決理據後提出。

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43
[ 站務文章 ]
 樓主| admin43 發表於 2010-11-19 04:33 | 顯示全部樓層
詳細判決如下

背景

上訴人 JT4686 認為 admin22 原本的停板通告草率,自己沒有「煽動,發起或參與罵戰」(站規 34a)和「把私人恩怨帶到站內」(站規 40),並指 admin22 沒有同時處罰同一文章另外兩位參與討論的站友,有欠公允。

本人於 11 月 3 日收到站長轉發的上訴內容後,曾經要求 admin22 解釋原文哪一篇回文違反站規 34a 和 40,原本希望得到 admin22 回應,並依上訴委員會附例 3.7 條作出調解。

11 月 6 日,admin22 仍未回應 11 月 3 日發出的 imsg,本人遂根據上訴委員會附例 4.2 條正式立案審理,要求 admin22 提交上訴理據。

admin22 沒有按照上訴委員會的要求提交辯護理據。

陪審員的回應

4 位陪審員認為原本的停板通告無效,認為 admin22 沒有清楚指出違規文章編號、行事草率、對站友不公;3 位陪審員認為原本的停板通告有效,不過,當中 2 位認為 admin22 的處理方法欠佳,認為停板通告應「逐一列出違規事項,列出部份或全部違規文章編號,清楚指出何以違規」。

5 位陪審員同意 JT4686 原文違反 34a 條(不得煽動,發起或參與罵戰),其中一人認為 JT4686 不一定需要回應態度欠佳的回文;2 位陪審員認為原文沒有違反 34a 條,當中一人認為 JT4686 只是善意回覆。

3 位陪審員同意 JT4686 原文違反 40 條(本站不是解決站友間私人恩怨之地方,站友間之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2 位認為原文沒有違反  40 條,理由是 JT4686 沒有主動將私人恩怨帶到站上討論;2 位棄權,其中一人認為原文若干站友之間已有積怨。

多位陪審員認為 admin22 欠缺理據,藐視上訴委員會的要求,並建議上訴委員會予以讉責。

必須說明一點:admin22 的停板通告有效與否,與 JT4686 原文是否違規,沒有必然關係。陪審員投票的結果亦反映此項。

裁決

本委員會現裁定 admin22 (nwfb23) 的停板通告無效,JT4686 原本的 14 日停板應被撤消。本人與站長商討後,現請 B3 板其他板務人員 (admin39, admin49, admin50 及 admin72) 重新審視 JT4686 的原文有沒有違反站規,如有,請共同協商對 JT4686 的懲罰,重新發出停板通告,並清楚注明違規文章回文編號,引述違規內容。

請注意 JT4686 已於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2 日因為此事被停板 14 日,如果重訂的懲罰少於 14 日,毋須再對 JT4686 重新執行停板。

綜合陪審員的意見,上訴委員會對 admin22 是次的停板的處理方法,及未有回應上訴委員會的要求,表示遺憾。

上訴委員會日後要求站務人員提交辯護理據時,將會提示「如站務人員不欲提交辯護理據,請回覆『本人無意提交辯護理據』」。

上訴委員會亦同時建議各站務人員,日後發出停板通告時,於可行情況下,應至少列明一篇回文編號,如有多篇文章違規,可引述最後一篇違規的文章。

本人謹代表上訴委員會,向今次的陪審員致謝,他們包括:5074, Crotone, KC3555, OTIS401, SSBT, DE5565.BL82, S3BL100, ATR83, DK704_3N133及 kay。上述板友,不論有否投票,都可以自行到 Y 板申領 100 ipower。

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43
[ 站務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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