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暫停一違規站友之貼文權。
標題:共有四篇,請看下文
標題連結:共有四篇,請看下文
分板:R3
違規站友:edison
回應編號:1
違反站規:33, 16
判決:暫停貼文權 7 天及 14 天, 分期執行
理由:
根據站規第33條,站友在未取得版權持有人同意下張貼之作品(包括並不限文字及相片),均不得在本站內直接張貼。
查站友id=edison於近日貼出至少四篇大篇幅轉載新聞而沒有/極少個人意見的文章,依時序排列如下: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34000&extra=page%3D1(文一)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35070&extra=page%3D1(文二)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35347&extra=page%3D1(文三)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635445&extra=page%3D1(文四)
經本人發出警告並給予三天時間改正後,於2011年8月9日13:30,各文章情況如下:
文一:#1仍然大篇幅抄錄原文;另#2屬灌水。
文二:#1仍然大篇幅抄錄原文,並當成自己作品加上版權聲明;另#10屬灌水。
文三:#1仍然大篇幅抄錄原文;另#4屬灌水。
文四:#1沒有改動,仍然大篇幅抄錄原文。
該站友亦沒有提交獲得版權持有人授權的證據。
該站友早前曾在R1因灌水被停板7天,並被R1板主警告若再犯將會加刑。
現本人對站友id=edison的判決如下:
-違反站規33條,由警告升級至停板7天
-違反站規16條,不作警告,由停板7天升級至停板14天
分期執行,共停板21天,至2011年8月30日。
如站友對判決有異議,請依站規第 54 條及「上訴委員會附例」規定上訴。
admin91
R3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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