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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論壇 (A) Life 生活討論區 香港地方討論 (A10) 【新聞】私人碼頭攔斷海濱長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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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私人碼頭攔斷海濱長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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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 發表於 2011-12-5 12: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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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將來可以由尖沙咀行海濱長廊到油塘。其實紅磡區保留
著呢類貨運碼頭同該區規劃都不太適合。

私人碼頭-攔斷-海濱長廊

[ 本帖最後由 fai 於 2011-12-5 12:07 編輯 ]
[i]影像.從心[/i]
kei_hk 發表於 2011-12-5 15:43 | 顯示全部樓層
此處以前是小型水泥廠(混凝土廠)的碼頭﹐碼頭是用來把混凝土原料運輸。此安排在混凝土廠運作其間﹐減少了很多的車流的。

但是﹐此位置好似已經無再做混凝土﹐改了做一般的貨倉用途。


以前﹐此碼頭是非常有用的。今天﹐暫時無再用這個碼頭﹐但政府按法理是無辦法無條件收回的。所以﹐一定要用地主商談協議﹐例如作出賠償或用其他地方以地換地方法處理。
 
 樓主| fai 發表於 2011-12-5 20:35 | 顯示全部樓層
混凝土廠運作時個碼頭對混凝土廠運作固然有幫助,但有關混凝土廠
已不再運作,碼頭既作用都消失了,如果可以將土地改作對多數市民
有利既設施才會善用土地。況且o係人口稠密既住宅區旁運作混凝土
廠又是否適合呢(當然我知混凝土廠以前設在這裏有歷史因素)。我同
意業權問題係要慢慢去處理既。

[ 本帖最後由 fai 於 2011-12-6 07:25 編輯 ]
[i]影像.從心[/i]
平田巴總站長 發表於 2011-12-5 21:4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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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港島區既海濱長廊發展會係點?可以由邊到去到邊?
jpoon 發表於 2011-12-6 00: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ai 於 2011-12-5 20:35 發表
混凝土廠運作時個碼頭對混凝土廠運作固然有幫助,但有關混凝土廠
已不再運作,碼頭既作用都消失了,如果可以將土地改作對多數市民
有利既設施才會善用土地。況且o係人口淍密既住宅區旁運作混凝土
廠又是否適合呢(當然我知混凝土廠以前設在這裏有歷史因素)。我同
意業權問題係要慢慢去處理既。

以前海逸豪園係發電廠, 果區本身亦係工業區, 人口凋(?)密都係冇左發電廠之後既事
如果真係要搞, 不如順勢執埋鶴翔街果堆工廠, 我行親都有一陣異味的
dippy 發表於 2011-12-6 00:57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SSBT 發表於 2011-12-14 23:2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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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睇報導,
話係「租用」碼頭,
咁係咪即係哩個碼頭係用短期租約形式批出?
如是者,政府係咪有權解除租約?

另一方面,
政府可唔可以用 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 收返塊地?
=0=
kei_hk 發表於 2011-12-15 1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SBT 於 2011-12-14 11:22 PM 發表
其實睇報導,
話係「租用」碼頭,
咁係咪即係哩個碼頭係用短期租約形式批出?
如是者,政府係咪有權解除租約?

另一方面,
政府可唔可以用 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 收返塊地? ...


個碼頭一定唔係短期租約﹐事關已有十幾廿年歷史﹐即是水泥廠停用後﹐都有4年以上。

所謂的"租用"﹐應該是批地的地段可用年期﹐幾十年的一種﹐而且無得解除的(除非有人嚴重違反批地條款)。


政府也同用其他方式去收回用地﹐但講來講去都係2問題﹐1是地段使用者是否同意﹐2是賠償問題。

如果使用者唔同意﹐真係無符。由於不是重大公眾利益﹐上法庭都唔會頒令強制收地。
而後者﹐地段使用者可以開天殺價又得﹐無條件又的。不過﹐這位使用者有大把財力物力﹐一定唔少專才同你研究﹐例如政府的發展會點影響到自己的權益﹐會唔會影響到本身的建築物﹐日後的維修責任等。
都唔係一件容易事﹐但有足夠的時間可處理到的。
 
3ASV196 發表於 2011-12-15 17:0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i_hk 於 2011-12-15 12:53 發表


如果使用者唔同意﹐真係無符。由於不是重大公眾利益﹐上法庭都唔會頒令強制收地。
而後者﹐地段使用者可以開天殺價又得﹐無條件又的。不過﹐這位使用者有大把財力物力﹐一定唔少專才同你研究﹐例如政府的發展會點影響到自己的權益﹐會唔會影響到本身的建築物﹐日後的維修責任等。
都唔係一件容易事﹐但有足夠的時間可處理到的。


其實呢位朋友, 你以上講法又似乎唔太o岩....

政府又點會無符

其實根據返各收地法例(cap. 124, 370, 519), 全部都唔睇
使用者同意/唔同意的, 而是主要睇行政長官決定.....要有
公眾利益因素又有幾難? (當然部分條例可以提出反對)

而賠幾多, 法例亦有提供基礎去計算, 邊D計邊D唔計唔係
任人講, 更唔係話使用者開天殺價就得...(唔同私人發展商
收地)

基本上, 講到土地法律問題, 無人夠政府(地政處)作為大地主
咁大權力

問題係政府想用軟定用硬去處理, 睇新聞, 就想用軟喇....

講到政府收地, 同政府打官司就多數蝕底, 你見高鐵菜園村d人
反對到咁, 都無真係上法庭.....你見過邊單野, 係法律上係阻到
政府收地? 如果政府真係要做...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1-12-15 17:06 編輯 ]
3ASV196.KE7270
kei_hk 發表於 2011-12-16 11:2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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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9# 的帖子

無錯﹐強行收地一定有方法。

問題﹐只是建一條沿海的步行長廊﹐極難去令到行政長官等人去判定有重大公眾利益﹐如果這樣強行收地﹐大家自己估下會有什麼人反對及支持﹐政府又會在進退兩難之處。

由於強行收地係會衍生很多問題﹐所以如非必要都唔會用的。絕大部情況下﹐都會是同業權人商議去處理﹐一旦商議無結果﹐都唔會勉強下去﹐不了了之算數。


只有一些重大基建﹐例如高鐵一事﹐除了是同國內接合外﹐也會令香港整體經濟有所擴大﹐有大部份人公認為公眾利益﹐才會進行強行收地。

而我個人評論番菜園村一事﹐根本是有政黨團體刻意挑起反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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