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已委任本人處理站友 dippy 對 B2 板主 admin26 的停板上訴,有關案件編號為 2012-02。
本人剛剛把上訴理據送達 admin26(辯護人)。辯護人須於上訴理據發出後的 72 小時內,即香港時間 2012 月 6 月 16 日香港時間 16:00 前,向召集人提出辯護理據。除非辯護人已經在 Z 板請假,否則辯護人若在限期內未作出回覆,可當作不提上訴理據。
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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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是次上訴的資料,已發送予 10 位陪審員,請陪審員於 2012 年 6 月18 日(一)下午6:30前回覆以 iMsg 回覆,謝謝。
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69 謹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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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佈
停板通告: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thread-692588-1-1.html
被停板的原文:
http://www.hkitalk.net/HKiTalk2/thread-692409-3-1.html
陪審員獲邀進行以下投票,本人於限期前收到 3 位回覆,結果如下:
1. 上訴人的相關文章,有沒有違反站規 27?
有違反: 1 人
沒有違反: 2 人
棄權: 0 人
2. 上訴人的相關文章,有沒有違反站規 34?
有違反: 2 人
沒有違反: 1 人
棄權: 0 人
限期前打開過 imsg,沒有回覆:5 人
限期前沒有打開過 imsg,沒有回覆:2 人
據陪審員投票,本委員會裁定站友dippy就站規27條上訴得直, 站規34條上訴駁回.
有陪審員認為站規27條按上文下理應該只是指消息發佈, 不適用於本案, 但有關站友明顯違反34條, 甚至違反了38-40條.
經考慮後, 本人決定維持dippy因違反站規34條而暫停貼文權30日的決定.
本人謹代表上訴委員會,向今次的陪審員致謝,他們包括: DK704_3N133, 238X, nwfb1110, marioso, fw1321, DE2889, 5074, 307, SBS9827Z, GV1553。上述板友,不論有否投票,都可以自行到 Y 板申領 100 ipower。
上訴委員會 召集人
admin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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