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wingho_cwh 於 2021-3-21 21:26 編輯
專線就梗係照做可也啦,但紅 van 根本唔係運輸署規劃下嘅嘢
運輸署只需要同小巴商會傾,傾掂咗班友唔會爭站頭就得,唔需要寫實乜嘢「線」用乜嘢「站」
一來所謂嘅「線」只係約定俗成嘅概念,提供服務與否根本運輸署係無 say
二來更重要嘅係,畀咁明確嘅 naming system 佢哋,就等於認可咗佢哋「擁有」一條「線」以及佔用站頭嘅「權力」,咁係違反紅 van 嘅本義
同一個原理下,其實 PTFSS 寫明邊度去邊度嘅紅 van 有 PTFSS 都係有問題,例如寫明西環去旺角有 PTFSS,咁係咪無裝八達通嘅公海車唔可以提供來往西環同旺角嘅小巴服務?仲有,係咪班司機改咗站頭就無 PTFSS?你對外公開淨係寫西環來往旺角咋喎,咁即係改站頭都得啦,咁套返落官塘個 case 度,你理得我係咪用你個新 PTI?可能旺角班司機同荃灣班司機傾掂數對調站頭呢?關你運輸署咩事?
當然,你可以話實際上單頭車自己行西環來往旺角可能會畀站頭車找麻煩,但係法例係無唔畀單頭車做,找單頭車麻煩嘅人亦都係犯法,按照法例係拉得